内地与香港签订优化葡萄酒通关安排协议

19.09.2014  10:57

  中新社香港9月18日电 (记者 黄旖琦)内地与香港海关18日就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签订补充协议,优化通关安排,取消内地备案制度,由18日起先在深圳及广州的指定口岸实施。。

  合作安排补充协议由香港海关关长张云正与内地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签署,并由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见证。

  根据2010年两地海关签订的合作安排,香港葡萄酒转口商和内地进口商,需要分别预先在香港登记与在内地备案。截止今年8月,经有关安排输往内地的葡萄酒共360万公升。

  而新的补充协议将取消内地备案制度,令交易更灵活。在香港从事红酒转口生意的陆先生表示,如果按照以前的协议,该公司本身需要先在香港工业贸易署登记,而和其公司对接的内地进口商,也要在内地进行备案,这样生意才能顺利进行。而现在安排下,已经在香港登记的进口商,就可以选择任何内地进口商,在深圳及广州指定口岸向内地出口葡萄酒。

  陆先生指出,这样的安排,等于内地放宽了限制。以前酒商起码要等一个月可知货品能否获通关,新安排让程序变得方便,相信有助减少货物通关时间,节省成本。

  香港海关表示,已登记的香港酒商更可以利用新研发的网上申报系统,预先递交付运数据,以便葡萄酒到达指定内地口岸后尽快清关。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余健强表示,若新措施运作畅顺,预期内地海关会考虑扩至其他口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