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承诺解决后续赔偿

15.12.2014  19:45

中新网呼和浩特12月15日电 (李爱平张玮)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15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当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带队来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中宣布这一消息时,案件申诉人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

当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在呼格吉勒图父母一间狭窄的居室中,面对其父母及从全国各地赶来的记者宣布再审判决主要内容: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我真诚的向您道歉,对不起”。当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在宣布呼格吉勒图再审判决无罪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平向呼格吉勒图父母表示了歉意。当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还为呼格吉勒图父母送来三万元慰问金,并承诺会解决后续的国家赔偿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当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就此表示,呼格吉勒图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阶段均曾供述,采取了卡脖子、捂嘴等暴力方式强行猥亵被害人,但又有翻供的情形,口供并不稳定。而且供述中关于被害人的衣着、身高、发型、口音等内容与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之间有诸多不吻合。本院认为,原判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的检察意见予以采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

中新社记者梳理发现,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随后,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