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三年内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15.11.2018 19:41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11月15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将定期开展督查,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
教师工资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均就教师工资水平作出规定,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也进一步作了强调。
今年8月,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时间节点: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据介绍,教育部已深入调研分析各地保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政策,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全面督查各地落实情况,约谈保障不力的地方政府,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未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落实到位。
下一步,教育部要求各地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省级统筹,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 对于没有落实到位的省份,将定期开展督查,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要加快进度,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新京报记者 王俊 见习编辑 吕银玲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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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2018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