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银合作抓获冒用身份证开卡 证件遗失及时挂失

09.05.2017  13:32

近日,清远市反诈骗中心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清远市农商银行通报,近期有一男一女在清城区各家农商银行营业点多次使用不同人员身份证办银行卡业务,形迹可疑。接报后,清远市反诈中心高度重视,联合市农商银行、清城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打击治理工作。

2017年4月20日10时许,违法犯罪嫌疑人岳某鑫,用一张名为“唐洋”的身份证(身份证号码:53212619940916XXXX)在清城区小市新城连江路清远农商银行江南分行柜台办理储蓄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清城区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岳某鑫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2017年04月26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彭某冒用他人身份证在清城区横荷街百加居委会百加大街农商银行柜台办理储蓄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接报后清城区横荷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将彭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岳某鑫盗用潘某号等8人身份信息开办农商行银行卡8张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彭某盗用朱某飞等10人身份信息开办农商行银行卡10张,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证成功办理银行储蓄卡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俩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高发,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冒用他人身份办理的银行卡,转移犯罪资金。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如身份证不慎遗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并进行挂失处理,以规避身份可能被他人冒用的风险。  

(清公宣 编辑: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