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21.07.2023  17:43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调研时强调,中国是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保障粮食安全,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党的二十大把高质量发展明确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要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匹配的农业。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内在要求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分工理论和产权理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原则下,通过农地经营权的产权细分,将“小而全”的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分工经济,由此实现分工深化和报酬递增,这既是培育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形式,也是通过经营方式的创新探索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崭新尝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把一家一户办不了、办起来不划算的事交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办,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可以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破解当前农业发展困境的重要方式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但在当前及未来的农业生产中,大国小农基本国情仍将长期存在,粮食生产的一大软肋是生产成本偏高,“未来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问题日益凸显。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农村土地与劳动力的快速流动,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入城镇就业,农村2亿多承包农户就业和经营状态不断发生变化。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集约化程度不高、规模小,产业链条不完整、整体实力偏弱的现实客观存在,农业发展存在土地细碎化、农户兼业化、劳动力弱质化、农业副业化、生产非粮化等明显短板和不足。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于雄厚的资金支持、智力支撑和技术保障,整合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有利于提升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据相关测算,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粮食全程托管服务,粮食亩均增产10%至20%,农户亩均节本增收350元至390元,有效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各类公益性服务机构和经营性服务组织建立,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服务体系,可以根据农业生产各环节的服务需求,为小农户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单环节或多环节的规模化服务。通过机械化规模化的耕作,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经营主体的成本,破解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实现农业服务主体的规模报酬和较高盈利。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要积极壮大服务主体,扩大服务规模。实现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要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整合农资农机、信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和服务主体,构建区域集成化综合服务中心,促进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要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服务模式。着眼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作者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