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20.07.2015  17:37

粤科函社农字〔2015〕1005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省科技厅委托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2014年度立项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监理,请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认真填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到位、管理与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单独列帐、单独核算、是否按合同规定使用等);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等。

   二、监理方式

  项目监理数据采用网上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网址: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登录后即可进入监理验收填报系统。项目承担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系。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需从网上系统生成并打印,需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上报的电子版材料各项数据一致。

   三、监理材料报送

  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的填写、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网上提交等工作,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寄送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关闭,纸质材料包括: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在监理验收系统中打印并盖公章);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用A4纸打印,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邮箱。

  (三)附件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转化资金到位证明材料,如银行进帐单等;
  3.成果证明材料,如品种审定证书或意见、安全性评价证书、许可证书、检测检验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论文、专著等;
  4.推广、示范应用证明材料;
  5.销售合同(协议)、发票及其它能证明项目销售、服务收入情况的材料;
  6.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果材料(含照片或图片等);
  7.201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其他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余全民, 020-87682617;邹细平,020-37666743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社农处

  叶毓峰,020-83163906

  邮 箱:87680016163.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5室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10070)

  附件:1. 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监理项目清单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省科技厅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