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打击早摘行为 保障柚果品质

26.07.2016  13:36
为维护柚果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市农业部门昨日召开会议,决定从区别对待不同用途、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征信体系、加强典型示范带动等方面着手,禁止柚果早摘行为。

市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前往蜜柚主产区走访调查早摘行为。

早摘未熟蜜柚柚肉仅拳头大。

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蜜柚。

  ●本报记者  张  柯

  见习记者  胡政韵

  通 讯 员  温景添

  我市各产区蜜柚已进入果期。市农业局多次收到群众反映——我市部分蜜柚种植地发现早摘行为,扰乱市场。昨日,市农业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今年起对从事特殊用途柚果的生产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并建立企业征信体系,保障梅州柚果品质,并前往多个蜜柚主产区走访调查早摘行为。

  早摘未熟蜜柚

  柚肉仅拳头大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去年柑橘类产业丰产,市场行情应声下跌,我市部分地方蜜柚滞销。市农业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受寒冬影响,今年蜜柚花期推后,采摘时间应推迟。但近期市县农业部门陆续发现有个别果农提早摘收未完全成熟的蜜柚并销往外省。

  昨日,记者随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松口镇看到,一些大门紧闭的水果合作社暗藏玄机。位于镇郊村的黎四水果专业合作社关起大门在昏暗闷热的车间里进行蜜柚包装,仅留一扇铁门进出。记者在黎四水果专业合作社看到,堆放的蜜柚直径仅有成人巴掌长,重量轻。工作人员现场称量10个蜜柚,总重仅13斤,而成熟蜜柚单个重量就可达3斤。切开蜜柚后,发现果肉仅拳头大小,果皮厚度却占了柚子的三分之二。打包成袋的蜜柚整齐排列在厂区另一侧,均贴上“金丝柚精品”等标签。果厂的工作人员称,这些柚子准备销往北方,收购老板是外省采购商。

  记者从松口镇大黄村一大型柚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处得知,外省采购商收购价并不高,但有些果农缺乏信心,选择早摘抢市。若按损失一半重量计算,柚果实际单价不足1元。

  市农业局局长刘玉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蜜柚早摘虽是个别现象,但影响恶劣,会引起其他果农的恐慌、扰乱市场。梅州是柚果之乡,果农若只顾眼前利益,销售糖分、有机酸等皆未达到成熟标准的早摘柚,将破坏努力多年才打造出来的梅州柚果品牌。

  启动红黑名单

  禁止早摘行为

  为维护柚果品牌形象和市场秩序,市农业部门昨日召开会议,决定从区别对待不同用途、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征信体系、加强典型示范带动等方面着手,禁止柚果早摘行为。此外,还将建立企业征信体系,启动企业红、黑名单。将产品质量高、企业信誉好的列入红名单,并设置良心企业编码,加大推广力度;将多次早采行为屡劝不改的经营主体,一经核实列入黑名单。

  梅州金柚协会的副会长李永生介绍:“提早销售只能是一次性买卖,不能引来回头客。随着国内蜜柚市场日渐成熟,梅州不再有上市早的市场优势,进入了市场转型期。要想取得好效益,最重要的是保证质量。招牌打响了,才能得到长远发展。”

  提早摘柚只是个别柚农和企业所为。记者在我市最大的金柚生产流通基地、梅县金柚产业园看到,大部分果农和专业合作社正紧锣密鼓地准备蜜柚包装箱等耗材储备工作,为8月下旬的加工高峰期做准备。“早摘的柚子品质没保证,即使有人上门收购,我也不会这样做。”嘉应众信水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廖志军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