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致力为农民铺就增收致富路

27.05.2014  09:59
近年来,韶关市农村公路紧紧抓住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把农村交通基础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强力推进,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要求在2009年年底前实现全省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从2010年起韶关市委、市政府每年把通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400公里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之一,到2013年底止共完成2402.58公里,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3253.351公里。 抢抓机遇立足一个“早”字。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让老百姓告别“泥水路”,早日走上“水泥路”。韶关市提前做好农村公路规划,先后研究制定了《韶关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韶关市地方公路省际接线公路规划》和《“红三角”区域县乡公路规划》(2006~2010年)。同时,加强农村公路计划管理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公路计划管理工作会议。对当年计划修建的公路等级、路面宽度、长度等进行调研,采集好通自然村公路数据,按照“先短后长,先易后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适度超前,注重效益”的原则,结合当地筹资、群众积极性等因素,科学制定出每年建设计划。 施工标准着眼一个“高”字。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按照乡道不低于三、四级标准,村道充分利用旧路的原则进行测量和施工图设计,并针对各乡镇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及经济状况,实行县、乡村道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合理设计。2005年以后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要求将填培路肩、开挖边沟、设置错车道的工程纳入到施工合同,路面宽为3.5~4米的路段,每公里至少设置3个以上错车道,有条件的多设置;尽最大可能将路肩、边沟、错车道等设施与路面同步实施,大大提高了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通行能力,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质量监管力求一个“严”字。 一是严把招投标关。韶关市农村公路建设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操作,所有列入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县(市、区)工程交易中心实行打捆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为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编制了《韶关市农村公路建设招标文件范本》。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坚持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制和黄牌警告、红牌清场处罚制,坚持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办事。严格现场管理,实行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交叉检“三检”制度。特别在2010年开展了创优良路面工程,运用平整度仪测定路面平整度情况,不断提高我市县道行驶质量和行车舒适度。推行“农村公路监理小组”模式,增强群众舆论监督的作用。三是严把验收关。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建设项目组织竣(交)工验收后,还必须进行公示。据统计,韶关市共有1522个项目共计4921公里农村公路在韶关日报、韶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韶关交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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