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垃圾管理工作第三方评估 我市居粤东西北第四

24.03.2016  11:13
近年来,我市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特色宜居城乡的重要抓手来抓,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常态化、全覆盖,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91%,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75.

  本报讯  (记者李艳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入推进农村垃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去年我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得分在粤东西北12市中位居第四,其中规划编制、制度建设与执行、设施建设等方面得分率在80%以上。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把农村垃圾管理工作作为本届人大5年任期的监督重点,在2014年至2016年分三个年度对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包括梅县、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在内的全省69个县(市、区)纳入考核范围。2015年,第三方评估组对全省21个地级市进行了评估样本抽签,大埔百侯镇(南山村、旧寨里村)和高陂镇(古东村、尧溪村)、蕉岭新铺镇(北方村、油坑村)被抽中。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方法,我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第三方评估得分为62.56分,在粤东西北12市中位居第四。

  近年来,我市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特色宜居城乡的重要抓手来抓,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常态化、全覆盖,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114个镇(街)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2042个行政村全部配备垃圾收集点,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91%,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