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蕉岭实践纪实之四

06.02.2016  11:02
作为蕉岭县村民理事会的发源地,三圳镇的村民自治工作一直走在全县前列,并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片”。

  ●本报记者  张  柯  范  斌

  特约记者  涂永平  黄麟胜 陈晓光

  农民在村民自治中的话语权有多大?蕉岭的回答是“村民自治就按民意办”。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三年来,蕉岭县将公共服务办理与村民自治拓展至村一级乃至村小组,在推进农民享受市民公共服务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散个步就把证件办好了

  三圳镇芳心村年过六旬的村民戴振兴是公共服务基层化的受益人。他告诉记者,以前办证要搭乘乡镇公交至县城,再辗转到有关部门办理,一个来回就要花费半天时间,如果材料不齐还要再走一趟。自两年前蕉岭各镇建起便民服务平台之后,他只需步行至镇政府提交材料就能办理。如今,随着公共服务基层化拓展至村一级,开具证明或办理证件,只需到村委会的公共服务站就能轻松办理。用他的话说是“散个步就能办成”。

  蕉岭县去年被列为全省8个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县之一,创造性地把平台建设试点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基层自治重心下移。为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公共服务站都聘请了年轻且受过高等教育的专职人员为村民服务。据蕉岭县相关部门统计,至目前,全县107个村(居委)公共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而借助服务站,驻点联系工作定点接访群众近7000人,分片走访上门慰问群众15000多户,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000多个,解决率达93%。

  村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在三圳镇采访时,村民们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让记者印象深刻:为修建公共场所,村民无偿腾出杂房荒地;为疏通灌渠,他们出工出力;为发展村集体经济,他们将土地、房屋等产权入股村企……

  镇党委书记曾伟峰认为,激活村民自治的“神经末梢”,关键在于将党组织建到村民小组,并成立村民理事会让村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据了解,芳心村圩尾下理事会去年10月成立了互助基金,用以助学、尊老、慰问病患等,得到本片区居民和乡贤们大力支持。基金成立至今已筹措资金近6万元。

  村民理事会这种以党组织牵头,传统宗族组织为基础,依托客家宗亲文化成立的民间组织,在开展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至目前,该县已有910个村民小组建立了村民理事会,覆盖率达60.5%。作为蕉岭县村民理事会的发源地,三圳镇的村民自治工作一直走在全县前列,并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片”。

  蕉岭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关注,并得到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民政部的肯定,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也委派专家组前来调研。“想做又需要做的事情,在这里有了表达平台和实施途径。”九岭村村支书徐文坚的一席话,或许更能概括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对村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