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民无证收玉米获刑:若判无罪将申请国家赔偿

14.02.2017  15:39

2月13日9时,内蒙古巴彦淖尔中院开庭再审王力军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图为王力军在庭审现场

2016年,内蒙古农民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2月13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择日宣判。12日晚上,王力军告诉记者,若再审改判无罪,将继续收购玉米,并将申请国家赔偿。

农民无证收购玉米获刑,最高院指令案件重审

王力军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的农民。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王力军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6年4月15日,王力军被临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他退缴的非法获利人民币六千元,由侦查机关上缴国库。一审判决书显示,王力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粮食主管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数量较大。

201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指令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中院对该案件进行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决定书显示:“原审被告人王力军没有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而进行粮食收购活动,虽然违反了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规定,但其行为尚不具备与《刑法》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原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017年2月4日,王力军接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院通知,其案件将于2月13日开庭再审。

2月12日晚上,王力军告诉记者,如果再审改判无罪,下一步将和辩护律师商量申请国家赔偿的相关事宜。

再审聚焦“是否违反行政法规”,择日宣判

2月13日9时,内蒙古巴彦淖尔中院开庭再审农民王力军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王力军辩护律师王殿学向记者透露,整个庭审过程非常顺利,控辩双方均认为王力军的行为不具备刑事处罚性。不过在王力军的行为是否具备行政违法性上,控辩双方产生分歧。

王殿学说,公诉人认为,根据当时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收购玉米需要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王力军没有这些证照,违反了行政法规,具备行政违法性。

针对公诉人的意见,王殿学和另一位辩护律师张雪峰辩护道,王力军的情况很特殊,中央文件鼓励放开粮食市场,鼓励不同的主体进入粮食流通领域,而且有很多像王力军这样的人在收购粮食,国家实际上是采取一种默认的态度。

王殿学说,他们还辩护道:“2016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作了部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王力军的行为都可以认为是合法的。王力军的行为发生在行政法规变更的前夕,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现在应该根据新的行政法规来判断王力军的行为,即不具有行政违法性。”

庭审现场,王力军向法官申请当庭宣判,该申请被拒绝。再审结果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王力军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在庭审前两三天,用半个小时写了一份陈述词。“我恳请法院能改判我无罪,让我轻轻松松做一个守法农民,让我闲置在家两年多的脱粒机以及农用车再响起来,为我们家庭和周边的粮农忙碌起来。”王力军在陈述词中写道。

/  对话  /

咨询懂法律的亲戚后去自首

记者:你是怎样开始收购贩卖玉米的?

王力军:我家有十来亩地,挣不了多少钱。2013年,我家买了一辆农用车,主要是贩卖一些有季节性的农产品,如秋天时贩运瓜、番茄、白菜等,有时别人雇用我的车拉运,等到冬天闲下来时,想出门挣点钱,就和妻子一块去收购玉米,然后再卖。

记者:你当时是怎样收购玉米的?

王力军:收购的时候根据玉米的水分高低,跟农户谈好价格,一般是一斤玉米0.92元到0.97元不等,收上玉米后拉到附近的粮库和玉米生产厂子里。卖出去的玉米也是根据水分高低确定价格,一般是1.04元一斤,我赚差价。

记者:你当时知道收购玉米需要证件吗?

王力军: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收玉米要证,后来临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传唤我,我才意识到我的行为可能有问题。

记者:当初你为什么去自首?

王力军:我有个亲属在临河区检察院上班,我问亲属我的行为是否合法,亲属说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粮食收购违法,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就去自首了。

记者:自首之后发生了什么?

王力军:我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此后我被刑拘了,关了三天后,我被取保候审,又放了出来。

“收购玉米帮了农民的忙”

记者:一审开庭时的情况如何?

王力军:当天庭审一个多小时,我媳妇跟我弟弟旁听了庭审。我不懂法律,法官问我什么,我都如实供述。在庭审最后,我说我家里有七八十岁的母亲,还有两个孩子,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记者:一审判你犯非法经营罪,你有何感想?

王力军:我感觉挺委屈的,我认为我的行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这样上门收购,除了赚点差价,还可以让农民省事,帮了农民。

记者:当初判缓刑后,为何没有上诉?

王力军:我家里 经济 条件不好,上诉还得花钱请律师。因为这个案子,我挣的钱上缴了,还罚了两万元,加上其他费用,前后花了好几万,我得种多少年的玉米才挣得回来。我自己不懂法律,心想判了缓刑,不用去坐牢,在家可以种地,还可以赡养老人,就没提上诉的事。

记者:你认为此案对你有哪些影响?

王力军:对我影响挺大的,我本是普普通通的农民,突然变成了罪犯,不仅收不成玉米,没了收入来源,判了缓刑后,我在社区矫正,想出临河区还要跟司法所报告。判了刑,对子女的声誉影响也不好,家人感觉脸上没光。

如判无罪将继续收购玉米

记者: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很多媒体关注你?

王力军:以前不能理解,现在能理解了。自从媒体采访了以后,去年国家粮食局规定农民今后想收购粮食,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了。

记者:如果再让你选择一次,你会去上诉吗?

王力军:我现在懂这么多了,如果再判我犯罪,我会上诉。

记者:你现在怎么学习法律?

王力军:我看电视,以前都只看打仗的好看电视剧,自这以后,我会看中央十三频道的 新闻 ,还有法治在线、社会与法这样的节目。

记者:你对再审结果有什么期待?

王力军:我现在不知道结果,心里还是没底。

记者:若被判无罪,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王力军:如果判我无罪,我今后还要继续收玉米和其他农副产品,不能让我的车和机器烂在院子里,赚些钱养家,让日子好过些。

记者:如果再审无罪,你会去申请赔偿吗?

王力军:会。这两年,买卖做不成,车每年还得花钱,对家里的经济损失挺大的,要求赔偿这些,还有精神上、名誉上的损失,我就要求这么多。

据《新京报》、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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