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溯源、致病及防治的基础研究”专项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有效应对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启动专项项目,支持所在依托单位具有相关生物安全研究条件的科研人员,紧密围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发病机制、疾病防治等相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的联合研究。资助计划详情如下:
一、资助领域
本专项项目鼓励学科交叉,用新的科研范式理念系统解决关键科学问题,从而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结构、功能、感染关键靶点及作用机制,以及不同冠状病毒差异性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溯源、变异与进化,以及新技术与“科赫假说”的再认识。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规律。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机制,以及重症救治和医院感染防控的基础研究。
(五)冠状病毒应急疫苗和通用疫苗的基础研究。
三、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 2 年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 2020年3月15日-2022年3月14日 ,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 150万元/项 。拟针对上述研究方向,择优资助约20项项目。
四、申报代码
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代码1选择微生物学(C01)、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H19)或者预防医学(H26)所属申请代码;“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同时申请和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注意事项
1.本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 鼓励高等学校与研究院所等联合申请,提出具有创新思路的研究课题。
2.电子申请书提交时间为 2020年2月3日--2月6日16时 。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于 1 月31日 前与我们联系,以备做好审查和学校行文推荐工作。
联系人:倪慧群 袁家龙 联系电话:15920301530 13560322916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