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冲卡涉嫌妨碍公务 最高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19.04.2016 11:23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期,佛山南海时有发生驾驶摩托车强行冲越公安机关查车卡哨的违法行为,多名执勤民警因暴力冲卡行为而受伤。近日,又有一名男子在罗村因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13日下午4点,罗村派出所黄警官和同事带队在罗穆路白沙桥牌坊路段设卡盘查车辆。设卡过程中,黄警官用手势指挥一台红色男装摩托车靠边接受例行检查,没想到驾车的男子邓某(52岁,四川蓬安人)不但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冲卡。黄警官躲闪不及,被车辆撞到。这时黄警官来不及多想,强忍疼痛下意识伸手紧紧抓住准备逃跑的邓某的手臂,并和在场民警、辅警合力将其控制。
经医院检查,黄警官被摩托车撞伤右小腿,造成右小腿皮肤、软组织挫伤,法医检验属轻微伤。经询问,邓某承认因自己急着上班,所以没多想就冲卡了。目前,邓某已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受伤的黄警官透露,自己因设卡过程中被摩托车冲卡导致受伤已经不是第一次,单位里的一些同事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大部分冲卡的摩托车都属于无牌无证或者证件不齐全等违法车辆,这些车辆的驾驶人为了逃避查处,选择铤而走险,甚至以冲卡这样的暴力手段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黄警官说。“虽然设卡查车会承受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但我们还是会坚决履行公安机关应尽的职责,不会因为有受伤风险而逃避职责”。
南海警方表示,驾驶机动车暴力冲卡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公安机关会坚持严厉打击。《人民警察法》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程骁、陈斌 编辑:牧羊)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9.04.2016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