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在深圳“冲绿灯”罚款300元
深圳市交警局8月31日宣布,从9月18日起,车辆“冲绿灯”违法将被罚款300元。一年内违法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罚款500元。
自从交警部门表示要查处“冲绿灯”以来,市民普遍关注如何认定。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王海弟介绍,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左转弯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弯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那么,如何判定路口阻塞呢?“司机可以对行进方向的车辆与所在行进方向的斑马线进行参照比对,如果前方车辆是在斑马线靠近交叉路口中心点内侧边缘滞留,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所在车道有阻塞情形,车辆将不得进入交叉路口。”王海弟表示。
市交警局8月31日宣布,9月1日将正式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9月1日至9月7日为宣传过渡期,对车辆“冲绿灯”违法进行宣传教育;9月8日至9月17日为执法警告期,对车辆“冲绿灯”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口头警告的方式;9月18日起,“冲绿灯”违法行为将被罚款300元,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冲绿灯”并不是指对路口滞留车辆进行处罚,而是路口阻塞发生滞留,在信号灯为绿灯时,仍有车辆越过停止线驶入路口,对这些强行进入路口的车辆进行处罚。而认定路口滞留车辆是否是“冲绿灯”,则是看上一个信号灯周期,这些车辆是否在路口阻塞时强行进入的。交警部门电子警察在抓拍处罚时也是如此,采集三张执法图片,第一张行驶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或黄灯状态,机动车在停止线内;第二张行驶方向信号灯转为红灯状态,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且仍在路口内;第三张为其他方向信号灯转为绿灯状态时,机动车仍在滞留在路口内,影响其他方向机动车通行。
“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后并不是直接开罚,还需要后台人工审核,审核过程将尽量考虑到合法性和合理性,酌情作出处理,比如是否受到前方大车阻挡视线等。”王海弟表示。
与此同时,因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不认定为“冲绿灯”。
(深公宣 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