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粤安监办〔2016〕9号)(图)
粤安监办〔2016〕9号
关于举办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高监管人员业务专业知识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6年3月29日至31日在广州市召开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邀请国家专家讲解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液氨、粉尘、有限空间、冶金煤气等工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监管难点重点等。
二、参加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分管局领导或业务科(处)负责人1人;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业务负责人各1人(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在分配名额内统筹安排)。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31日,3月29日下午15:00-20:00报到。
(二)地点:广州市三寓宾馆(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23号,行车路线图见附件)。报到地点:骏晖楼大堂,电话:020-87756888。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安全监管部门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确定的名额数量做好参加培训人员选派工作,以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为单位,填写报名回执加盖公章(见附件2),于2016年3月21日前传真至省局监管二处(联系人:李洁、伍连明,联系电话:020—83135911、83135382,传真:83135914)。
(四)培训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由主办方统一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并注意培训及往返途中安全。
附件:1.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业务专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3.行车路线图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附件: 关于举办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1.doc |
附件: 关于举办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