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殡葬服务费彰显政府责任担当

21.10.2015  12:59

  ■辛 平

  本报报道,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实施户籍人口减免七项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免费金额为每宗1200元至1861元不等。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4000万元。

  毫无疑问,我市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能确保基本服务项目的公益性,这对于曾感叹“死不起”的升斗小民来说,显然是一个福音,既减轻了逝者家属的经济负担,也让逝者了无牵挂地回归自然,这样的改革值得称道,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公共情怀和责任担当。

  生老病死关乎基本民生,最能折射政府的责任与良心。我市减免殡葬费用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4000万元。这一数字或许还不足以满足民众的基本殡葬服务刚需,但毕竟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基本殡葬服务迟早应该回归公益属性,这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民生幸福与公民尊严的现实回应。从这个意义看,我们期待以此次减免为突破口,继续优化一系列的殡葬改革。

  首先,民政、物价和工商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职责,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形成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不能坐视殡葬行业任性地游走于监管盲区,任暴利泛滥。其次,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把基本服务项目与选择性服务项目明确分开,通过制定殡葬行业政府指导价,令其所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特别是对捆绑、强制或误导殡葬消费,公示与收费“两张皮”的做法要零容忍,使之回归到正常轨道上来。最后,逝者家属的陋习也要改,不为其推波助澜,只有改变徒有其名的厚葬陋习,丧葬从简,滥发“死人财”的现象才不致成为社会之痛,暴利的殡葬服务才会寿终正寝。

  印度诗人泰戈尔曾说,“让生命如夏花般灿烂,让死亡如秋叶般静美”。一个温暖的社会,死者也应保持基本的体面;而殡葬暴利,徒增“死不起”的民生悲怆。在这种语境下,我市制定减免殡葬费用政策,这既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公民尊严和民生幸福的现实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