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查减刑假释 六类案件一律调查核实

26.08.2014  12:37

  中新网8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张本才今日介绍,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张本才介绍,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为贯彻中政委意见,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20日,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重点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罪犯,发现、纠正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质疑。同时积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

  张本才指出,6月,高检院制定下发《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分级备案审查。

  各地检察机关对“三类罪犯”逐一建档,调取历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进行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逐人逐案进行认真审查;对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本才表示,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摸清了“三类罪犯”的底数。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人数进行了摸底,做到了心中有数。

  收监了一批罪犯。各地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纠,在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以及条件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最高检:六类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一律调查核实

  

 

  六类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一律调查核实

  新华视点

  【六类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一律调查核实】最高检发布的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要求,对因立功拟提请减刑,拟提请减刑假释幅度大考验期长等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