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日报: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 预计全市2016年减税减负5.71亿元

01.04.2016  13:11
  (《韶关日报》2016.03.30)根据国务院部署,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此次扩围涉及韶关市约1.65万户纳税人,预计全市减税减负5.71亿元(以韶关地税2015年营业税收入20.759亿为基数计算)。

  根据此次“营改增”试点政策安排,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我市建筑业预计减税0.72亿元,房地产业预计减税0.72亿元,金融保险业预计减税0.62亿元,生活服务业预计减税0.71亿元;以上四行业“营改增”后预计给全市纳税人减负2.94亿元。 

  目前,“营改增”全面实施已进入倒计时。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巨大压力,市税务部门正全力以赴做好“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营改增”在韶关市顺利实施。 

     

编辑: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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