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动,漏夜出击!塘厦查获一批烧鸭、米粉、月饼

27.09.2020  00:44

为确保塘厦镇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稳定,塘厦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双节”前夕,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

9月24日下午,塘厦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塘厦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供电分局、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开展今年第七次整治食品生产小作坊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藏身于清湖头农贸市场附近出租房的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这家小作坊正在进行烧鸭的生产加工。

执法人员看到,该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环境简陋恶劣,原材料及成品散乱堆放,地面油渍灰尘满地,无任何“三防”设施,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的条件,从业人员也未办理健康证,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经查,这家小作坊经营者不能提供《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涉嫌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塘厦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查扣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烧鸭原料、成品共计126.7斤。同时,供水供电部门配合对该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采取断水、断电处理,防止其继续无证生产食品。

9月25日凌晨,塘厦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前期摸排掌握的藏身于石潭埔社区瓦房内的湿米粉类制品的销售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办理相关证照,现场卫生条件极差,无湿米粉类制品要求的储存条件。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销售点待销售的湿米粉类制品(共计400斤)进行扣押。 

9月25日上午,塘厦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开展中秋月饼专项检查执法行动。在东浦市场内,执法人员发现四家无证照销售月饼的经营户,即刻对四家月饼销售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特点,塘厦市场监管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正确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在消费时,应尽量选择到有资质的食品销售单位(如:商场超市、食品商店、规范的农贸市场)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流动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