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29.10.2018  15: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粤发〔2015〕12号和揭委发〔2017〕3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精神。普宁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普市发〔2018〕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面深化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新形势下普宁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明确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综合改革的重点和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揭阳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普宁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努力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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