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出台《办法》申诉案件可申请法律援助

01.12.2016  04:35

(河源日报讯 记者刘烨华 通讯员刘剑锋)日前,河源市司法局出台《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管理办法》,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群众得到法律服务。

为探索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日前,河源市司法局出台《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管理办法》,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法院、检察院等提出申诉的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不服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的刑事案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不仅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而且使司法活动更具有公信力,有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信法、用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据统计,截至10月底,河源市法援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宗,比去年同期增长21%。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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