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拟出台措施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最高可奖50万

07.09.2020  16:41

大洋网讯 9月7日消息显示,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支持港澳台青年在花都就业创业、工作生活,打造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根据《征求意见稿》,花都区对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资金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青年子女在花都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受保障性入读公办学校。

创业支持:资金资助最高50万,落户补贴最高10万

征求意见稿》包括支持创业、鼓励创新、平台建设、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务等多个方面。其中创业支持主要包括资金资助和落户补贴。

资金补助指的是对参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花都区的港澳台青年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奖励。创新创业大赛包括全国大赛和省、市级大赛。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并获得决赛奖金,给予100%配套资助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决赛、广东区赛决赛、“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总决赛、“青创杯”广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花都区分赛场决赛并获得决赛奖金的,给予50%配套资助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上述资金资助可叠加申请。

至于落户补贴,是对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在花都区注册成立满1年并依法纳税的港澳青创企业,按照港澳台青年首次实缴出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最高10万元。

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金

征求意见稿》对科技转化交易补贴。花都区企业向港澳台青年、以港澳台青年为核心的创新团队购买技术成果并在区内实现转移转化。对企业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0%予以补贴,单个合同补贴金额最高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

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如有被评选为国家、省、市级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建设经费资助上,每年按先建后补助方式择优支持不超过2家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由平台载体自主申报,经评审认定按不超过平台载体建设总经费50%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资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花都将推动设立规模不低于1亿元的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金,重点投资港澳台青年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天使投资、股权投资等多层次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为港澳台青年创办的企业或机构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取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按照实际贷款总利息的50%给予补贴,最高30万元,每个企业仅申请一次。对港澳台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可申请纳入“助保贷”业务“区扶持企业名单”,享受花都区“助保贷”业务政策性贷款。

子女可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征求意见稿》强调土地高效利用。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优先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办理产业用房分层、分栋产权证。在符合规划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配建一定比例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普通工业用地配建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新型工业用地配建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独立占地建设的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

对创新创业青年所关注的教育和医疗,《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青年子女在花都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受保障性入读公办学校的待遇,优先安排进入港澳子弟专班和参与结对交流。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广州市中考政策执行。优先为在本区购买医疗保险的港澳台青年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等服务。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静、张晓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