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正负面清单行为守则 指导政商正常交往

26.04.2016  09:09

  公职人员参加活动时不得参加抽奖,不得参加设在私人会所的商务活动,不得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务活动。

  南都讯  记者程俊  通讯员佛纪宣  公职人员在上门服务企业时,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确有需要时可由企业提供工作午餐,但不得超过当地公务接待标准……昨日,佛山《佛山市政商关系行为守则》(下称《守则》)和《佛山市政商交往若干具体问题行为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正式出炉。其中,《守则》提出“亲清八条”,分别对公职人员、企业人士列出正负面清单;《指引》旨在鼓励主动服务企业,在正常交往的同时,亦划清纪律“边界”。据悉,佛山此举在全省各城市中为首创。

   背景

  破题政商“亲而不清”或“清而不亲

  昨日下午,佛山召开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媒体通气会,会上公布了由市纪委监察局历时3个多月,走访18个镇(街)、90多家企业单位,研究制定的《守则》与《指引》。

  “年会能否请相关部门同志过来,听取企业意见,加强互动?”、“工作到饭点,能请公职人员吃个饭?怎么吃不违纪?”、“个别同志来送文件,为避嫌都不敢进企业大门”……在调研中,佛山民营企业对于出台政商正常交往的行为指引呼声颇高。

  广东东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新明认为,良性的政商关系能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政府最重要的是做好服务,企业则安心放心做好经营,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如果公职人员与企业刻意疏远或不敢服务,甚至不能正常交往,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

  据市纪委监察局介绍,民营经济是佛山经济的中流砥柱。2015年,佛山民营工业产值达13918亿元,约占全市70%,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高达81.8%。去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家大会推出了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40条措施。佛山今天取得的成绩,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发挥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建立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当前,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入一个困难期,企业更加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服务。

  中央、省高度重视构建新常态“”“”新型政商关系。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颁布实施,在省的框架下,《守则》《指引》应运而生。

  解读

  15条指引回应困惑  鼓励正常交往

  据悉,《指引》共15条,其中“鼓励正常交往”有4条,重点对“”“”交往中参加活动、工作餐、收受礼品3类行为做出指引。

  佛山市纪委廉政风险防控室主任张宝健告诉记者,这些正是调研中佛山企业和一线公职人员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对此,我们尽可能给出清晰的具体行为指引,力求有效管用、可操作。

  指引还明确指出,企业可提供工作午餐,公职人员可邀请企业人员到政府部门参加工作餐会。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林进浪表示,这些指引意味着,为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公职人员与企业可以按规定标准相互提供工作用餐。

  林进浪介绍,在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公职人员在上门服务企业时,到了饭点,因为担心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出去自己解决,“这样固然清廉,但这一来一回地跑浪费很多工作时间。”企业希望市纪委监察局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出台一个指引,“既不增添企业麻烦,又能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经过批准,公职人员可以参加企业的年会、春茗会、茶话会”,这也源于企业的反映,“企业希望公职人员通过参加此类活动,发现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另外也希望公职人员借此机会,介绍政府的一些政策。

  监督

  如有违规  可通过信访、“四风”平台举报

  对于如何监督这些规定的落实,林进浪解释,如果有公职人员违反这些规定,企业可以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四风”平台等多种渠道来投诉。纪委监察局将按照监督检查的程序来严格监督。

  政商交往的纪律“红线”亦清晰,《指引》强调,在政商交往中,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红包、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借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指引中提到,“公职人员在工作早餐、午餐时不得喝酒;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能时,不得接受当事企业和监管对象安排的吃请。”“对此,林进浪回应,确实没有相关条例规定公职人员晚餐不能饮酒,只是规定不能饮高档酒。在开展招商引资和事关地方经济发展重要工作任务过程中,有时候晚上邀请企业讨论沟通工作共进晚餐,出于礼仪和尊重,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适当上点酒,比如本地产的普通酒。对违反有关党纪党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协调

  引导企业人员廉洁诚信从业

  值得注意的是,《守则》梳理的政商交往”‘亲’、‘清’八条“,仅144个字,其中有一半是针对企业人员,既有正面引导,又有反面禁止。

  对此,林进浪解释,以前相关规定较多侧重于公职人员这一方,要求公职人员必须洁身自好、廉洁自律,较少引导企业人员廉洁诚信从业。”公职人员与企业人员犹如政商关系的两个‘轮子’,相互依存。只有两者共同发力、协调互动,才能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在调研中,企业也普遍认同,自身必要加强廉政教育打击腐败,在与公职人员接触中在”清“的生态中亲密有度,在”亲“的氛围中清清楚楚。

  此外,针对企业提出,建议协会、商会积极发挥纽带作用的问题,《指引》指出,要主动支持和配合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收集会员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申请政府科技等专项扶持资金时,往往拿到政策时离提交材料的时间仅剩几天,一些小微企业甚至找不到获得政策的渠道。对此,《指引》中就”主动服务企业“提出”公职人员应及早发布政策申报指南,提供详细指引,预留企业能够完成申报的时间。“

   如何正常交往

  参加活动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参加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企业在本地举办的年会、春茗会、茶话会等旨在交流信息、听取意见、推动发展的公开商务活动。

  工作餐问题

  ●公职人员在上门服务企业时,要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服务企业相关工作,不增加企业负担。确有需要时可由企业提供工作午餐,但用餐不得超过当地公务接待标准。

  ●在开展招商引资和事关地方经济发展重要工作任务过程中,为了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公职人员可以邀请企业人员到政府部门通过工作餐会的形式进行商议。

  饮酒问题

  ●公职人员在工作早餐、午餐时不得喝酒;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和执法职能时,不得接受当事企业和监管对象安排的吃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