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

11.01.2016  19:17
  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界定脱钩的主体和范围,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板、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工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的行业协会商会。

  《方案》规定脱钩的目标任务主要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自2018年1月起,取消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资助选人用人。

  《方案》要求省直相关单位结合安徽省实际,及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脱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按照“脱钩不脱责、脱钩不脱管”的要求,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2015年底已启动第一批试点,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2017年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开。(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