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出租引争议:交房两个月 约有20%房源在出租

02.06.2016  04:17

原标题: 自住房出租引争议:交房两个月 约有20%房源在出租

  (原标题:自住房出租引争议:交房两个月 约有20%房源在出租)

  “现金收房,可年付。”每天,写着“年付”的中介公司收房广告,就赫然摆放在小区的出入口,伴随着来来往往的人群。金隅汇星苑,是本市首批入市申购的自住房项目之一。然而,交付仅1个多月后,就开始有超过300套的新房对外出租,粗略估算占到房源数的两成。

  小区内成了中介“领地

  东四环朝阳北路,11层的朝阳大悦城,是朝青商圈的核心。从朝阳大悦城往东骑行约10分钟,路北,8栋灰黄色外立面的高楼,在一片老旧小区中格外显眼。楼砖上,挂着“大黄庄西路3号院”的名牌,不过,更多人还是习惯称呼它为“金隅汇星苑”。这是2年前,这个自住房项目启动申购时的案名。

  大约60天前的3月底,金隅汇星苑的8栋楼陆续向购房人交付,整个小区目前正在叮叮咚咚的热闹装修期。从唯一开放的北门往里走,不时能看见操着外地口音的“包工头”,指挥着工人从小型金杯车上往外运着水泥、地砖。还有坐在单元楼外趴活的小装修队,向每一个貌似业主的过路人招呼着,“您家装修了么?样板间看么?

  和装修队同样常见的,还有各个中介公司竖立的小广告牌。“房屋托管、安全无忧”、“现金收房、可年付”、“高价求租、一二三居”……小区的北门外,每隔10米,就能看到一个收房广告,在夏日的阳光下排列成整齐的“一字形”。甚至连单元楼的一层,也成了中介公司的“领地”,原本的窗户被改造成电子屏,滚动播放出收房信息。

  空房直接委托出租

  “每天,我都待在小区里,公司给我的任务就是收房。”现场一位经纪人员向记者形容,3月底集中交房时,大小中介公司都来了,就站在路边“”业主,那场景就和去超市抢特价菜一样。“最近一周,大公司都走了,就剩下我们这种小的,收上来的房子不如最开始,但每周也不会落空。

  经纪人介绍,他们做的是房屋托管的业务,业主直接把崭新的空房交给公司,签订2年到3年的租约,再由公司统一装修后对外出租,租金收益全部归中介公司所有。“所以,我们只收两居和三居,一居室通常是不要的。

  紧接着,他带领记者看了一套刚完成装修的86平方米两居,南向的两间卧室里,分别配备了一张双人床和一个简易柜橱;客厅里有一张双人沙发,厨房也装上了冰箱洗衣机。

  “空调和电视,我们也给您配齐,保准您住下来一应俱全。”经纪人主动说,正常合租的话,这套两居的月租金是6000元,但如果是整租,可以再降200元。“5800元配齐家具家电,这个价格绝对是小区里最便宜的。

  约有20%房源在出租

  上周末,记者在小区里探访时发现,已经有租户搬了进来。一位租户租的是82平方米两居,空房无家具家电,月租金5000元;还有一位租户则是从中介公司手中租来的两居中的一间,月租金3000元。

  按照最初规划,金隅汇星苑有自住型商品房约1800套,那在租的房源有多少?昨天上午9时40分,记者分别登录了丁丁租房、爱屋吉屋、我爱我家和蛋壳网四家中介公司的官网,输入“金隅汇星苑”,显示在租的房源分别为298套、52套、37套和170套,租金价格则从单间最低1800元到整租最高7900元。即使排除四家公司中有重复的情况,粗略估算,也能占到房源总数的20%。

  随后,一位丁丁租房的经纪人也证实了这个数字。“仅我们一家公司,这个小区估计就有200套。”按照他的说法,4月份是收房最快的时候,5月份开始都陆续对外出租了。“要算上已经出租下架的,保守说,能有20%。

  自住房出租该不该管?

  金隅汇星苑是本市首批入市申购的自住房项目之一,因此,2014年申购之初,曾出现过“一房难求”的爆棚局面。根据当时官方公布的数据,金隅汇星苑项目,网上申购户数为22.7万户,确认申购家庭为17.2万户,通过审核的户数为16.4万户,其中优先家庭为12.6万户。仅优先家庭和可售房源数的比例,就达到了70比1,70个家庭去争抢一套房。如此热门的项目,在交房一个月起,就开始新屋对外出租。

  记者查询本市关于自住型商品房的管理办法发现,对于购买之后的管理只有一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对于自住房的出租,并无明文规定,业主对外出租并不算违规。不违规就意味着完全合理?依然有市民和专家呼吁,作为政策性商品房的自住房,并不能对出租毫无监管。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是住房困难为什么拿到房自己不住却租给别人收房租?这些人既然有房住,申请就不该批。”一直还没没摇上自住房的一位市民就向记者表示,自住房出租背离了为刚需解决部分住房问题的主旨,“北京城里还有很多没地方住需要租房的人呢。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也表示,既然自住房是包含政府的土地让渡在里面的,属于共有产权,业主所得的增值资金就应该按一定比例分给政府,不论是出售还是出租。“当然,考虑到每个人的情况,也可以把口子敞开,但应该先有个监管的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