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部门启用新模式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20.08.2014  12:06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准入把关,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素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广州市交通部门于近期启用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模式。 一是考试科目设置更加规范 。新模式贯彻落实了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等文件精神,设置了全国公共科目、区域基础知识、区域应用能力考核等三个科目,进一步规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 二是核发证件全国有效。 驾驶员通过考试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后,到其他地市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工作,只需加考当地区域科目即可,方便了驾驶员的合理流动,更具人性化。 三是核发IC卡证件方便携带及管理。 对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将统一核发从业资格证IC卡,可与其它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多证合一,避免驾驶员一人多证,方便携带且便于管理。
院士专家智汇“花城院士讲坛” 共话城市基础设施韧性建设
  8月5日,第三十六期“花城院士讲坛”在广州成功举行,本期讲坛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作为指导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003013.广州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