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出租车司机注意了 这些条例必须牢记

29.06.2017  11:50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陆志锋)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的“流动窗口”,承担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五必须”“五不准”行业准则,切实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自创文以来,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运输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得到不少改善,市民满意度提升。斑马线文明礼让行人、主动为乘客提供发票、积极清洗车辆、主动帮乘客系安全带等一系列暖心服务,成为了出租车行业的新气象,为我市创文增添明亮色彩。

  而根据创文第三方测评结果,我市出租车行业仍存在卫生条件差、驾驶员开车打电话、着装不规范等情况。针对这些不足,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五必须”“五不准”行业准则。

  出租汽车驾驶员“五必须”包括:必须保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做到坐垫、椅套、车内干净无污垢、无异味;必须明示上岗证、亮证服务,保持着装规范、仪表整洁,言语举止文明,乘客上车说“您好”、收费时说“谢谢”、下车说“再见”;必须保持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必须系好安全带(不虚挂安全带),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必须在斑马线前文明礼让,礼让行人,低速通过、服从指挥。

  出租汽车驾驶员“五不准”则包括:不准违章驾驶,逃避检查;不准议价、拒载、无故绕道行驶,不准甩客、拼客和宰客;不准在行车时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往车外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准讲粗言脏语,辱骂乘客;不准非法占有乘客遗失物品。

  在创文冲刺期间,出租车凡有以上扣分行为的,市交通执法部门将一律对其顶格处理,并直接吊销司机从业资格证。

编辑: 刘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