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活车祸女终离世 120出车医院承认伤情判断失误
“车祸女子死而复活”追踪
27日上午,三乡镇内突发车祸,一辆三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导致三轮车上的一名女乘客倒地受重伤。事发后,当地120急救人员到场确认女乘客已不治身亡,但在被抬上殡仪车前她竟又有了生命体征。120急救人员再次返回,将女乘客接回抢救后又送往市区大型医院(详见昨日南都中山读本)。
此事昨日经南都报道后,引发多方关注。不过遗憾的是,南都记者了解到,“复活”的女乘客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她于事发当晚不治身亡。昨日,三乡医院对抢救过程进行了说明,并承认在伤情判断上存有失误。目前,中山市卫计局已对该事件介入调查,该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初步反馈有失误的地方”,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遗憾:女乘客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南都记者了解到,27日上午,三乡医院急救人员二次到场后,对此前已经宣布死亡的女乘客进行了救治,并将其运回医院做进一步抢救。其间,中山市相关专家赶到指导并参与抢救。
不过,因病情危急,女乘客在27日上午11时许,又被转至中山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救治。有人民医院医生介绍,女乘客到医院后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全身多处擦伤”。且“角膜已无反射,瞳孔散大”。由于没有手术机会,医院遂给予保守治疗并积极升压、呼吸机辅助呼吸。不过遗憾的是,女乘客最终还是抢救无效,于当晚8点45分被宣布临床死亡。
南都记者了解到,死亡的女乘客是广西人,今年35岁。事发后,她身边无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物品。好在当地交警部门最终通过她随身携带的手机,联系上了她的家人。昨日上午,家属已动身赶往中山。
还原:搬运“遗体”时发现她还有体温
车祸现场120宣布死亡后,有殡仪车到场处置,并发现了女乘客仍有生命体征。对此,记者昨日从市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了当天的情况。
当天早上大约8点,殡仪馆接到了交警的电话,马上指派车辆出车到三乡车祸现场,大约9点,殡仪车到了现场。据当时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抬着担架下车,准备把“死者”抬上担架,“但当时发现女子还有体温,好似还有生命迹象。”于是,工作人员现场马上向交警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并没有发现女乘客的身体动了,“因为我们不是专业医护人员,所以也不好判断,只是在发现死者还有体温后及时向交警反映了。”
殡仪馆方面介绍,随后,交警方面前来处理,后来该名女乘客被抬上了120的车,而殡仪馆现场工作人员与殡仪馆调度部门联系,经与交警方面商量后,殡仪车先折返回殡仪馆,若再有情况再出车。
“这名女子并没有上殡仪馆的车辆。”中山市殡仪馆一名工作了13年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他从业多年以来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工作这么多年,之前都没有遇到过。
[医院回应]
治疗的确存在一个多小时的延误
还有生命体征的女乘客,为何会被医生宣布死亡?昨日,三乡医院通过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及书面情况说明的方式,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应。
第一次出车急救人员判断伤者已死亡
通报称,9月27日上午7时30分,三乡医院急诊科接到中山市120急救指令,在三乡镇文昌东路与振华路交会处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伤者,需要现场急救。三乡医院急诊科接到指令后,迅速出动救护车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
约7分钟后,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急救人员发现现场有2名伤者倒卧在地,分别为1名女性及1名男性。经现场初步评估,女性伤者的伤情更危重,按照急救原则首先予以急救。当时检查后发现女性伤者意识丧失,呼唤无反应,重度发绀;压眶反射消失,强刺痛无反应,头面部见血污,外耳道鼻腔见血迹;右侧瞳孔直径约6m m,呈不规则圆,左侧瞳孔直径约6m m,也为不规则圆,双侧瞳孔对光反射均消失;检查双侧颈动脉约20秒钟,未触及颈动脉搏动,呼吸停止。依据上述体征,医生判断伤者已现场死亡,并交由现场交警处理。死亡原因初步考虑为重型颅脑损伤,有并发胸腹联合伤的可能。
通报还称,当天上午9时,三乡医院再次接到市120指挥中心电话指令,派出救护车于9时05分再次到达该交通事故现场,对之前已判定为死亡的该女性伤者实施初步救治后转运回医院ICU进一步救治。经头颅CT检查为:侧额颞顶枕广泛急性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冠状缝略分离;考虑眼眶内壁骨折并眼眶积气;考虑第12胸椎骨折。后因病情危重,经会诊后转至中山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救治。据了解,中山市人民医院的头颅CT检查结果伤者还有严重的脑干挫伤,伤者最终于当晚8时45分不治身亡。
已成立专项小组与家属沟通
通报称,事情发生后,三乡医院多次组织了院内讨论,认为现场急救医生对该起交通事故的女性伤者的检伤程序和方法虽然符合中山市检伤分类标准程序,但是,对该女性伤者在伤情判断上存有失误,同时,由于事故现场嘈杂,围观人员较多,对现场急救医生准确判断伤者伤情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乡医院对该女性伤者最终不治深表惋惜和遗憾,专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积极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
延误是否造成女子死亡难以判断
另外,对于女乘客的死亡是否与判断失误有关的问题,三乡医院相关负责人称,女乘客的死亡是因为车祸造成的,也的确存在一个多小时的延误,“具体有没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加重她的死亡,这个我还真的说不好。”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医院已经将相关情况上报给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目前,中山市卫计局已对该事件介入调查,该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初步反馈有失误的地方”,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说法]
“做了心电图,那就不存在判断失误了”
急救专家称若按规范程序判断不会出错
120急救人员现场是否可以判定伤者死亡?做出判定的依据以及流程有哪些?据广东省某三甲医院相关急救专家介绍,事实上,急救人员在现场是有权判定伤者是否死亡的。现场救援最重要的工作首先是维持伤者的生命力,“第一时间要进行生命支持,就是保证呼吸和循环”。而“判定是否死亡的流程则包括查看伤者是否还存有生命体征,瞳孔会否有反应,意识是否已经丧失等”,但最为重要的判定依据是现场给伤者做心电图,“假定参与急救的医生现场做了心电图,那就不存在判断失误的问题了”。
此外,该专家还介绍说,“绝大多数情况下心电图是判断死亡的客观指标。但很偶尔会出现心电图已经呈直线,还有一些肌肉收缩的现象,这种低级反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命现象”。
那么是否有相关因素可以影响到现场急救医生的判断呢?据该专家介绍,只要参与急救的医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程序作出判断就不会出现错误,“什么事按照程序来做就不会有问题的”。
假如伤者是第一时间送到医院而不是延误了一个多小时,是否就有希望能够救活?对此,该专家说,“当时参与急救时我本人不在现场,暂时无法做进一步的分析与判断,但就伤者转移到中山市人民医院以后做的C T情况和对治疗的反应来看,伤情非常严重,是没有救活的希望的”。专家同时表示,因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医生做了什么已经无法查证,“而医学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科学,而是一种经验。因为研究的对象是人而非机器。即使有99%的人相同,还是可能会有1%的例外”,故这种问题无法给出结论。
[时间表]
●2 7日清晨7点2 7分,女子在街头三轮车上被撞飞。
●7点30分,三乡医院急诊中心接到指令。
●7点3 7分,三乡医院急救车赶到现场,确认女子已死亡。之后载着另一名男性伤者离开。
●9点左右,殡仪馆工作人员发现女子还有体温,立即通知交警。
●9点0 5分,120急救人员再次到场,对女子进行抢救,之后将其送至三乡医院IC U病房继续抢救。
●11时左右,女子被转至中山市人民医院IC U病房内抢救。
●晚上8点45分,女子抢救无效死亡。
采写:南都记者肖伟 候玉晓 胡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