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玩刀失手刺死同学 学校协议赔死者家属79万元
14.12.2017 18:05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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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长沙11月13日电 (王昊昊)12日上午11时许,湖南省常宁市泉峰中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学生意外死亡事件。该校为民办中学。
导致郭某死亡的刀具。常宁市官方13日对外透露,死者郭某现年13岁,男性,系常宁市官岭镇龙团村人;当事人李某亮现年13岁,男性,系常宁市培元办事处虎溪村人。郭某与李某亮均系泉峰中学初二年级79班在校学生。
常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相关当事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等工作,并调取现场视频监控。
经核实,12日11时23分许,郭某与李某亮在上体育课期间追逐嬉闹玩耍时,李某亮拿出所携带的一把棍刀挥舞,不料棍刀从刀鞘中脱离,击中郭某后背。意外发生后,该校老师紧急联系120到场急救,郭某经现场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常宁市委、市政府立即安排分管和联系教育工作的党政领导赶到现场,组织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及泉峰中学、当事人所在村的干部处理善后事宜。
目前,死者家属已调取查看现场监控视频,了解了事件发生经过。泉峰中学也恢复了正常教学秩序。
常宁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王小林透露,李某亮所携棍刀为其此前网购。因校方管理疏漏,李某亮得以将棍刀带到学校。该市教育部门已派出纪检监察人员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并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排查类似情况,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王小林表示,13日凌晨5时许,校方已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校方承诺将在妥善处理后事后赔偿家属79万元人民币。
常宁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该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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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17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