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磊:分区域、分时序实现广东碳排放目标
2014年11月,中美两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共同发表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的行动目标,联合声明中提到我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全国碳排放峰值的目标实现需要各省市共同推进,作为全国首批五个低碳试点省份,广东既是全国经济强省,也是能源消费大省和碳排放大省,在全国碳排放峰值目标实现中的地位独特,肩负着提早达到碳排放峰值的重要使命。但是,高位的能源消耗水平,趋重型化的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持续刚性增长的能源消费需求等均给峰值目标实现带来严峻挑战,广东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碳排放峰值实施路径。
碳排放峰值目标实现面临着总量攀升、空间收窄和结构趋重三大挑战。首先,广东是全国能源消费大省和碳排放大省,碳排放总量基数大。尽管近十年来,广东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不断降低,但庞大的经济规模仍决定了广东碳排放总量将在较长时期内处于惯性高位,并将不断攀升。
其次,广东低碳转型面临着降碳空间收窄和降碳成本上升的障碍。由技术进步诱发的能源强度降低是过去十多年减缓广东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动力,广东单位GDP能耗已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但效率提升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较高的能源使用效率水平往往意味着将面临较高的减排成本。未来,技术降碳的边际递减效应将逐步显现,重点节能降碳大户的降碳空间收窄,减碳的技术实施成本将大幅提升。
最后,能源结构高碳化和产业结构重型化的现状在短期难以根本扭转。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能源结构调整的努力往往受到能源资源禀赋的制约,必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煤炭在广东能源消费结构的占比一直维持在50%以上,并在过去近20年中基本保持稳定;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消费增长较快但占比仍较小,这表明广东高碳化的能源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对高碳能源使用的路径依赖短期内较难实现彻底的改变。此外,重工业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广东近年来已呈现出工业重型化的趋势,重工业占全省GDP比重和增长幅度均维持在较高水平,用于表征重工业化程度的霍夫曼系数已降低至0.6左右。从发达国家工业重型化发展历程和高位运行区间来看,广东工业重型化趋势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这进一步加重了广东低碳转型的负担。
总量攀升、空间收窄和结构趋重的特征也可以从对广东碳排放增长的驱动因素分析中加以佐证:过去十年来,广东持续的经济规模扩张造成的碳排放总量上升,完全抵消了由能源效率大幅提升贡献的碳排放削减,而高碳的能源结构和偏重的产业结构致使多年来调结构的努力对减缓碳排放增长发挥的作用微弱。因此,逐步改变增碳因子和减碳因子间此消彼长的相互作用关系,进一步扩大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的碳减排贡献比重,是广东峰值目标实现的关键。
应实施分区域、分时序的碳排放峰值实现路径。诸多实证研究均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碳排放轨迹大致存在碳排放强度、人均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三条倒“U”型峰值曲线,这三条曲线峰值存在规律性的时序关系,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碳排放的演进会先后经历翻越碳排放强度峰值、人均碳排放强度峰值和碳排放总量峰值三个阶段。目前,广东已跨越碳排放强度峰值,步入了人均碳排放强度峰值区间,表现为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人均碳排放强度继续增长。广东要加快实现低碳转型,应采取有效合理的转型路径,尽快翻越人均峰值,缩短碳排放总量峰值到来的时间。
广东“总量推动、效率为主、结构滞后”的碳排放格局难以短期扭转,遵循客观规律,结合区域特点,采取分区域和分时序的推进策略是实现峰值目标的现实选择。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在人均收入水平、产业结构特点,特别是能源效率水平、碳排放强度和碳减排空间等方面均有较大差异,因此不应实施“一刀切”式的相同路径,应根据各区域特点制定差异化的减排策略和减排目标。另外,按照各减排因素的减排效应和减排成本由低及高,不同减排因素作用发挥往往也有先有后,应遵循客观规律,实施近期技术降碳为主、中期结构降碳为主、远期管理降碳为主的分时序推进策略。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广东碳减排的主要动力仍需要效率驱动,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革新等手段来推进碳减排。随着技术进步效应的边际递减,技术降碳空间将持续收窄,碳减排的驱动机制也应逐步向其他领域过渡。因此,在“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广东碳减排应逐步过渡到以结构调整为主的驱动阶段,通过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来进一步释放潜在降碳空间。在“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广东低碳转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全社会个人消费节能以及管理节能来推动全省范围碳排放总量跨越峰值,并逐步进入到下降区间。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