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工商分局“六强化”夯实商品质量监管

17.09.2014  13:20

  为深入推进平安市场建设,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该分局六强化夯实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2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351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7份,下架处理不合格商品432件,立案查处抽检不合格商品案件52宗,案值21万元。

  一、强化自律管理,严守准入关口。以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文明集市”、亮照示范街等活动为抓手,引领带动辖区商户自律经营,落实商品质量承诺、进货渠道明示等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在农资、家电等重点领域经营户建立和落实进销货台账、发票等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商户对购进的商品严格进行验审、把关,对自己经营商品的品牌、产地、质量标准做出郑重承诺,严格落实经营者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与此同时,积极指导区私营企业协会商品交易市场分会开展每季度互评互检活动,促进市场行业加强自律管理。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质量意识。在《今日花都》开设每周一期“工商与消费”专栏,专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分局工作动态、消费案例分析和提醒、营商提示、消费者信得过商店评审情况等内容,引导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结合消费维权志愿服务等活动,指导经营户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进货验收把关,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强化质量监测,及时跟踪处理。年初结合全年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围绕巡查中发现的疑点、群众投诉的热点、行业监管的重点,把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资、小家电、儿童用品、建材、汽车配件、皮革皮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不断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先后组织了皮革皮具、电子产品、农资产品、床上用品、汽车轮胎、成品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商品质量监测活动。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351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7份,下架处理不合格商品328件;抽检商品191个批次,发现不合格商品52批次。同时,加大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处罚力度,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商品建立跟踪处理制度,凡检测出的不合格商品,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排查登记,建立排查台账,对不合格商品一律下架并依法处理,确保不合格商品不再进入市场销售。

  四、强化市场巡查,加强质量预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组织巡查人员对各类经营业户开展地毯式无缝隙巡查。在检查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货票证、合格证明、广告宣传和制度建设情况的同时,将近期上级发布、抽样检测和舆论曝光的问题商品以预警通知书形式告知经营者,指导其全面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要求经营者不进过期变质、无批准文号、假冒伪劣、已经媒体曝光或抽检不合格、夸大或虚假宣传等商品。

  五、强化消费维权,落实投诉回访。加强基层维权站点建设,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34个,促进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建立健全分局、工商所、工作站、电话投诉“三点一线”消费维权网络。同时,将出现问题商品的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由监管人员在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结后进行回访,查看经营者整改情况,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六、强化规范整治,注重联动执法。认真区分抽检报告中商品标识标注不合格和质量不合格,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处理,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及时送达抽检结果,对申请复检企业做好指导,组织定期回查;监测中发现假冒商品的,责令经销企业提供相关台账证明,追根溯源,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与此同时,结合狮岭地区重点整治工作,在整合分局执法力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案件实施高压式集中打击,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在狮岭地区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2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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