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办完婚宴就分手证都还没领 网友:婚姻大事岂是儿戏

10.12.2015  13:39

刚刚办完婚宴还没领证就要分手,儿戏般的“婚姻”引发了一场经济纠纷。近日,重庆双凤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对准新人因分手闹经济赔偿,在辖区一餐馆发生纠纷。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平息怒火,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12月9日,中国青年网)

 

办完婚宴不到一年就分手

据警方介绍,12月3日,渝北区双凤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一餐馆有一对“新婚”夫妻因为发生纠纷,男方带有同伴,担心事态扩大,希望民警前来处理。

既然新婚应该很恩爱才对,闹纠纷是咋回事?”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平复了双方情绪,了解情况。

据男方介绍,他名叫大峰(化名),1992年出生。他与女方小兰(化名)只是办了婚姻,但并未领证。

大峰告诉民警,今年春节,两人在老家办了喜酒,按照当地习俗,“摆酒”意味了成婚,于是两人并没有及时登记办理结婚证,便来到重庆主城打工。

期间大峰进了工厂,而小兰则到一家餐馆打工,两人平时主要通过电话和QQ联系,但时间一长,猜疑和不信任致使两人经常吵架。直到今年11月底的一次吵闹之后,小兰认为到自己和大峰的“婚姻”太草率,于是提出分手。

男方不满分手上门索赔

面对突如其来的分手,大峰很不服气,本月3日,他找来自己的叔父、表兄弟、妹妹等五人到小兰工作所在的餐馆讨要说法。“悔婚可以,但小兰必须退回12000元礼金、婚宴花销及平时小兰在自己家中吃喝拉撒的费用。”大峰表示,算下来要小兰退还的金额大约在两万多元。

而小兰却表示她只会把彩礼钱12000元退还给大峰,至于婚宴花销和平时的生活费都是大峰家中自愿支付。

双方在小兰打工的餐馆内僵持不下,最终餐馆老板向渝北区双凤派出所报警求助。

经济纠纷应该冷静下来协商解决,不能因此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双凤派出所民警对双方进行法律知识讲解之后,双方平息了怒火,最终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婚姻大事岂是儿戏

面对这起未到法定婚龄先办婚礼后领证的情况,渝北警方提醒,男女双方在处理婚姻关系上,一定要达到法定婚龄,并去民政部门登记。否则一旦面临分手,双方的身份关系得不到应有保护。

说实话,现在年轻人离婚的事情已经不算是新闻了。但是,婚姻不是儿戏,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正确对待自己的婚姻大事,以免一时冲动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

这对引发争吵的准新人是在老家办了喜酒,按照当地习俗,“摆酒”意味着成婚,可是两人并没有及时办理结婚证,便来到重庆主城打工。由于不在一起打工,缺乏沟通,时间一长,猜疑和不信任致使两人经常吵架。于是女孩提出了分手,由于“分手费”僵持不下导致发生了纠纷。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已经举行了婚礼,并开始同居、财产共享,这种关系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现在的年轻人一见钟情、相谈甚欢时,立刻结婚,婚后没两天,因为一点小事吵吵闹闹后,发现不适合在一起生活,马上离婚。这诚然是一种自由和勇气,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无知。婚姻到底是什么,它不是一时的冲动、儿戏,它应是需要两个人相互经营、相互扶持,彼此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不能为了一点小事就轻言离婚。笔者真心希望当下年轻人不要拿婚姻当作儿戏,要尽力去维护它,努力把它经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