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开罚“车窗抛物” 将记2分罚100元

25.12.2014  13:25

新快报讯 记者董芳报道一个矿泉水瓶突然飞出行驶的车窗外,落在地上砸出一片水花;一个车窗突然伸出一个脑袋,飞出一口痰……“车窗抛物”不仅破坏环境整洁,更威胁市民人身安全。近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透露,将开始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罚,根据相关规定,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

环卫工穿梭马路拾垃圾很危险

开罚“车窗抛物”得到不少市民的支持,更引发环卫工人的共鸣。因为你随手丢出的一个瓶子、一张纸片,都有可能导致环卫工人在作业时遭受交通意外。

因工作需要,环卫工人经常要走到道路中央进行清洁作业。在广州大道南,环卫工张叔看到马路中央的绿化带上挂着一个大塑料袋,趁着红灯赶紧跑过去捡起,刚跑回路边,身边的车辆就一辆辆呼啸而过。

张叔说,保洁公司有规定,垃圾落地20分钟内就要清理,所以他们要经常在马路上穿梭。张叔说,如果车主不随意乱丢垃圾,就能大大减轻他们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看到我们在路中间时也请包容一些,不要老是按喇叭,或者猛地冲过去”。

车窗抛物”将记2分罚100元

除了增加环卫工工作的危险系数,“车窗抛物”更是路面上的“隐形杀手”。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遗孀邢丹在惠深沿海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被3名少年“贪玩”扔出的石块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5月29日,杭州英雄司机吴斌驾驶客车在高速上行驶,车辆突然被一个物体砸穿挡风玻璃,其手臂和腹部被击穿。他忍痛保障了车上24名乘客的安全,自己却因肝脏破裂、肋骨骨折永远地离开了。

近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透露,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始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

车主刘小姐建议,私家车最好在车内自备垃圾袋或小型垃圾桶,避免随手向外扔垃圾。

血的教训

今年5月22日,环卫女工黄先琴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清扫垃圾时被撞身亡,时年53岁。

7月24日,环卫工唐者三贵(瑶族)在广州黄埔大道扫地时,被一名醉驾司机当场撞死,时年47岁。

11月12日,武汉一名女环卫工在道路中间清扫垃圾时,被两辆车先后撞击,不幸身亡,倒地时手中还攥握着烟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