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困电梯30分钟无救援将立案 小区电梯频频坠落

07.08.2015  11:50
省内正在积极展开电梯安全的排查工作 羊城晚报记者王俊伟 摄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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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正在积极展开电梯安全的排查工作 羊城晚报记者王俊伟 摄

   深圳出台新举措深化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天军报道:接到人员被困故障报告未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8月6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秦世杰在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部署工作。

  会上,秦世杰要求对已封停的26台“申龙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未经市特检院确认合格,不得运行,违者将按最高的违规罚款额度进行处罚。对于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凡是不按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将法律规定视作儿戏的,都将予以从严处罚。

  针对T形结构楼层板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存在可能翻转的风险,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处长张少标发布了特种设备4号安全警示,提出了具体的案例风险分析和应对策略,也警示广大市民文明乘梯,安全出行。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四项举措并举,全力推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力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安全检查工作;二是将规范曳引驱动电梯和自动扶梯载荷定期试验,每三年、每五年进行一次载荷试验,并出具报告,今年10月起对未按要求进行载荷试验并出具报告的电梯,市特检院在定期检验时将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三是大力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楼层盖板结构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全面加强隐患跟踪整治和加大执法跟踪惩治力度,对使用不合格电梯或未委托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保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超范围生产、未在规定期限办理告知手续、未经监督检验合格交付使用、未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接到人员被困故障报告未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及责任事故、系统预警、有效投诉举报、隐患移送、媒体舆情等情形的电梯生产单位,进行证后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