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钟检出蔬果有无农药残留 兴宁率先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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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玉娇 通讯员唐智华 欧海英)选定30家农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是市政府2016年民生实事之一。3月28日,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刊登了“全市3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已全面启动”一文。目前,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推行进展情况如何?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今年我市选定的30家农贸市场,梅江区有6家、梅县区4家、兴宁市5家、平远县2家、蕉岭县2家、大埔县3家、丰顺县3家、五华县5家。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兴宁市已选定的5家农贸市场的快检工作已于4月率先开始试运行。目前,其他县(市、区)的食用农产品快检推行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中。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快检工作就是在选定的农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快检工作的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为蔬菜、水产品。昨日,记者跟随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兴宁市东岳宫市场现场见证了快检整个流程。快检工作人员先在农贸市场中随机抽样,并记录销售者及样品的基本信息。接着,工作人员便进行快检:取抽样的蔬菜或瓜果切开,称重2g放入三角瓶中,加入缓冲液,摇荡2分钟后用滤纸过滤,随后用仪器进行样品对照测试。最后,通过仪器得出结果。
“15至20分钟便可检出有无农药残留。如果发现不合格或疑似,我们会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接着对相应批次蔬菜进行第二轮快检。如果第二次快检结果依旧是不合格,我们会发一份告知给销售者。”现场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销售者如拿到“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告知书”后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得使用快检方式)将抽样送往梅州相关检验机构。但该批次的蔬菜在复检结果出来前不得销售,如果销售者对于快检结果无异议的或复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的,将对该批次蔬菜进行销毁。同时,工作人员要就本次快检制作公示表(内容包括销售者信息、快检对象、快检项目、快检结果等)进行公示。记者在兴宁市东岳宫市场公示栏处看到了一份4月份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表,上面标明了4批次的蔬菜在“农药残留”检测项目上出现“不合格”,并进行了“现场销毁”处理。记者现场采访发现,绝大多数市民都非常支持农贸市场推行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早该推行了,这样买菜我们会更放心。”一名在东岳宫市场买菜的廖女士如是说。
图①:工作人员在取样检测。
图②:抽取的样品通过仪器测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