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将公开

31.12.2014  10:23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30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改革形成了上下联动、主动作为、蹄疾步稳、狠抓落实的好局面,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工作。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明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抓好改革任务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点提出一些起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把需要攻坚克难的硬骨头找出来,把需要闯的难关、需要蹚的险滩标出来,加强对跨区域跨部门重大改革事项协调,一鼓作气、势如破竹地把改革难点攻克下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

  会议还就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2014年中央深化改革”回顾

  今年改革任务

  2014年,中央深改组一年召开了8次会议。

  2014年,领导小组确定的80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中央有关部门完成108个改革任务,出台370条改革成果。

  今年改革成效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改革形成了上下联动、主动作为、蹄疾步稳、狠抓落实的好局面,呈现出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的生动景象,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

  经济体制改革:领先推进

  民主法制改革:协调推进

  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创新

  社会事业改革:统筹推进

  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标本兼治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慎探路

  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立行立改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力度加大

  今年改革举措(部分)

  2014年5月 中央再发文整治会所歪风。

  2014年6月 政治局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4年7月 国务院发布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办、国办发布公车改革方案,副部以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2014年8月 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

  2014年9月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2014年10月 中央审议通过《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2014年11月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4年12月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中纪委将首次向中办、国办等派纪检组。《居住证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央深改小组审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发布,明年3月施行。

  明年改革部署

  会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

  1.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气可鼓而不可泄。

  2.要重点提出一些起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

  3.把需要攻坚克难的硬骨头找出来,把需要闯的难关、需要蹚的险滩标出来。

  4.加强对跨区域跨部门重大改革事项协调,一鼓作气攻克难点。

  5.要把提高改革质量放到重要位置,坚持速度服从质量。

  6.对已出台的改革,要抓紧出台细化实施方案,坚决消除“中梗阻”、“肠梗阻”。

  【焦点1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

  涉案财物将建集中管理平台

  【会议内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是一件事关正确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大事,是一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这些年来,司法不公、贪赃枉法的一个突出问题就发生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的过程中。

  涉案财物处置涉及不同诉讼领域、不同执法司法环节,是一项跨部门、跨地方的复杂工作,政策性、操作性要求都很高,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尽快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置信息公开机制。

  【解读】 在处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问题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实情况是,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比如,个别司法人员将赃款赃物据为己有,该返还被害人的没有返还,存在贪污、挪用等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表示,中央提出涉案财物的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权,非常及时,对于今后解决相关领域的乱象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樊崇义表示,在涉案财物处理的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主体。如果信息不公开,容易滋生暗箱操作,为司法腐败制造漏洞。如果建设一个公开的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将财物的来源、去向、保管、移送和处理在平台上公开,可以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透明,对于遏制腐败和防范涉案财物的暗箱操作是一个有力的武器。

  涉案财物认定标准将明确

  【会议内容】 有关部门要对涉案财物的定义、认定标准和范围等进行明确,增强各地和各司法机关执行政策的统一性。

  【解读】 目前,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处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

  樊崇义表示,这些规定有的比较笼统,定义不明;另外,一些处理程序不具体,造成了一些漏洞。比如,“与犯罪有关的财物”的说法,“有关”如何理解?很明显这种定义和界限不清晰。各地和各司法机关在理解上可能有不一致的地方,容易滋生漏洞。

  樊崇义建议,要研究赃款、赃物、犯罪场所、犯罪工具的定义。厘清定义,才好执行。另外,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要明确,要具体化,明确处理的主体、过程和法律效力。

  党政部门不得干预涉案财物处置

  【会议内容】 各级党政部门要率先遵法守法,不得干预涉案财物处置过程。

  【解读】 近年来,地方部门干预司法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涉案财物的处置。

  今年10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总结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预司法的几大方法:发函警告型、红头文件要求型、会议“判决”型和地方保护型。

  樊崇义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干预涉案财物处理的现象比较严重。若赃物和赃款属于国库,比如涉及公共财产、集体财产、国家财产,地方不能进行干预和扣留。根据财产的所有权,归谁就是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运用法治方式开展追赃追逃

  【会议内容】 要加强境外追赃追逃工作,抓紧健全境外追赃追逃工作体制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赃追逃工作。

  【解读】 今年以来,海外追逃追赃成为“热词”。12月4日,公安部通报称,“猎狐2014”行动开展以来,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境外追逃追赃是一个法律问题,要依据相关国际法和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律运作。另外,我国一些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可能也需要进行一些调整和改革。

  追赃方面,中国的一些法律存在一些问题,不被一些国家接受。黄风说,我国目前并未建立“相互承认和执行没收令制度”。若我们不协助外国冻结、扣押被转移到我国境内的财产并执行外国的没收令,有关国家可能也不愿协助我们。

  【焦点2 公安改革】

  深改小组会议首提“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会议内容】 会议还就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解读】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多处提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但未提及“公安改革”。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仅有2处提及公安。分别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迄今为止,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了8次会议,昨日的会议上首次提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据公安部网站报道,今年10月16日,公安部曾召开部分地方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专题研究讨论推进各项公安改革。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特别要紧紧围绕群众期待、社会关注、基层关心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影响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影响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薄弱环节,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研究谋划改革举措。

  郭声琨指出,一方面,要在完善人民警察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制度等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上下功夫,力求在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关心关切的难点问题上求突破;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公安改革的社会效果,在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求实效,在便民利民服务、公正规范执法等各项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新京报记者 储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