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芳:新形势下党员发展研究

02.09.2015  14:23

一、如何看待目前中共党员数量

根据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779.3万名,比上年净增110.7万名,增幅为1.3%。这个数字相当于全国人口的6%,党员人数接近越南总人口,相当于第十五个人口(准)大国,超过埃及、德国、伊朗和土耳其等中等人口8000万上下诸国,是世界“第一大执政党”。

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共产党在我国有着强大的群众基础,但这个庞大的数字同时也提醒着我们要警惕“组织肥胖症”。前苏联共产党拥有20万党员时成为执政党,拥有200万党员时打败了希特勒,而到拥有近2000万党员时却轰然解体,教训十分惨痛。因此中共党员必须由单纯追求数量向既重数量、更重质量转变,才能避免像前苏联一样,在党组织最庞大时失去政权。

二、不同时期中共发展党员的总体要求

1990年中组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提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2014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出了发展党员的新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对发展党员质量和整个党员队伍结构的优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十六字方针增加了“控制总量”的要求。《细则》规定“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这意味着在党员发展的总量控制上,发展比例有所降低,更加注重质量。新十六字方针新增加了“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要阻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要求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简言之,“提高质量”是核心;“发挥作用”是提高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提高质量”的落脚点;“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三、现阶段中共党员的入党动机及其信仰问题

在一次记者会上,有外媒记者向新闻发言人提问:中共党员到底有多少人是因为纯粹的信仰而入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应对信仰危机?面对这一尖锐的问题,中组部新闻发言人声明:“我们的党员99%以上都在生产、工作、经营管理一线,都是普通劳动者,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主要是拥护党的主张,信仰党的理论,认同党的宗旨,追求党的先进性。”从建党之初到现在,我们党历经了90年的风风雨雨,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履行自己的诺言,将共产主义事业作为自己终生奋斗的目标,一心跟党走,但还有不到1%的“入党动机不端正”的所谓共产党员“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却没入党”,“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败坏了党的形象,影响党的声

誉,成了党员队伍中的“老鼠屎”。因此,不断夯实理想信念的基石,坚定信仰,对于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是十分重要的。

一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理论水平,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长城。一定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事业和人生的大事,深入、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使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头脑里,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堤。

二要加强党的宗旨教育,使每位党员干部心中真正树立起忧患意识。信仰贵在践行,而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正是共产主义者践行信仰时的行为准则。如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是空谈,共产主义也就真的只能是“远大”的理想了。

三要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我们要高度重视抓好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四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确保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质量。发展新党员,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展标准和程序,确保发展质量。

五要把好出口关,纯洁党的队伍。一段时期以来,少数党员思想退化、工作退步,难以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应纯洁党员队伍,使广大党员从中受到深刻的党性党风教育,从而提高自身思想觉悟。

四、对当前党员管理的不成熟建议

在现在的执政条件下,党员数量增长容易,但质量提高相对较难。中共党员必须由单纯追求数量向既重数量、更重质量转变。建立和完善党员退出机制是实现党员发展和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一环,建立“规模适度”的党员队伍,让变质、不合格、不发挥作用的党员退党,以保证党员条件和质量。

第一,自愿退出与被动退出并行的原则。现代政党应当具有开放包容的气质和海纳百川的胸怀,应赋予其成员完全的主动退出自由。中共党章虽然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但在现实中,“自由”退党和被动退党一样,都会面临不利后果——某些正当权益,甚至宪法规定的某些公民权利往往难有保障。党员自愿退党不应该是政治污点,其公民权利不应受到任何损害。即使对于那些被劝退、除名甚至开除者,只要没有违犯国法,其正当权利也不应该受到损害。只有善待退党者,党的退出机制才会正常运行,才会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区别对待的原则。中共唯一执政党的政治地位、性质与宗旨,要求对不合格党员要坚决清退,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维护党的廉洁形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8000多万党员中绝大多数是普通党员,位高权重的是极少数。但是,这相对少数中不纯洁、不清廉、不合格的党员,对党的形象和执政能力的负面影响也很大。因此,对普通党员中的不合格但并无严重过错者应以劝退为主,必要时可以除名或不予登记;对于那些因理想信念改变而要求退党者,应该尊重其选择;对于干部中的不合格党员或者腐化堕落者,则应采取坚决、严厉的组织措施。

第三,遵循正当程序规则。由于中国的特殊党情、国情,党员身份与政治前途难分难舍,因此,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慎重严肃,必须将程序正义作为党员退出机制之魂。当前相关文件规定的党员退出机制的主要理念是民主原则,民主评议是认定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形式,但是过度依赖民主原则会有“产生多数人暴政”的风险。所以,党员退出机制必须引入正当程序规则,使之与民主原则相得益彰,只有保证程序正义,才能实现实体正义。

第四,对离退休党员实行“荣誉党员”制度。以关心爱护老党员为基本立足点,对于因年迈体衰或其它自身难以克服的客观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者不能很好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通过一定程序授予其“荣誉党员”的称号,并实施特殊的教育管理方式。在保证党员的党籍不变、权利不变、政治地位不变、基本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减轻离退休和病残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和履行党员义务的压力,使党员管理制度更加丰富灵活。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清远分院生态发展研究所所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