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主创业人最高贷款额度增至20万元

24.08.2015  16:30
近日,深圳市出台《深圳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规定自10月1日起,自主创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创业场租补贴使用范围将扩大,初创企业补贴扶持力度等也将加大。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至20万元

■创业孵化载体外的初创企业也可享受场租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总额最高5万元

■带动就业补贴按吸纳户籍人员就业人数分档发放,总额最高3万元

近日,深圳市出台《深圳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规定自10月1日起,自主创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创业场租补贴使用范围将扩大,初创企业补贴扶持力度等也将加大。

创业担保贷款提高10万元

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的初创企业(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意见》指出,自主创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享受场租补贴范围扩大

意见》透露,自主创业人员享受场租补贴的经营场所范围从政府主办或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扩大到创业孵化载体外。凡是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社保缴费、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后,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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