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回乡创业遭强拆受关注 当事人称是选择性执法

24.12.2015  01:53

羊城晚报讯 记者袁增伟 通讯员周益臻报道:一篇“广东廉江市吉水镇等部门任性强拆,广州大学生回乡创业损失惨重何人理?”帖子近日在网上广为流传,颇受网民的关注。12月18日,记者深入廉江市吉水镇白石村委会旧村采访,当事人钟鑫称:“这是选择性执法。”接着,记者根据有关线索走访该村事发现场周围多家企业,得到的回答是:这些都是农村临时用地,我们这里没谁去报建。

满怀信心回乡创业被强拆

据了解,钟鑫毕业于广州某学院,学习的是艺术设计专业。2013年他同家人一起租地垦荒种植荔枝等水果,所租土地都是他签的合同,设计规划也是他自己负责。

在钟家种植的果园里,记者看到了被拆除毁坏的铁棚、围墙、台阶、遮阳伞等遗留物。钟鑫给记者展示了相关合同和证照,如九洲湾农家乐的果园租地合同, 2013年3月申办的营业执照,2014年7月申领的机构证代码,吉水镇司法所的见证书。这些证照的负责人都是大学生钟鑫。

钟鑫告诉记者,现在就业不容易,他希望把果园建设为新兴创意休闲观光农业,这是积极响应政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号召啊!“没想到还未建成就被拆除了,沉重打击了我回乡创业的信心。我该怎么办啊?!

国家和地方鼓励建设农家乐

钟鑫说,他建设的农家乐既有中央也有廉江市的政策依据。今年5月4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九大主要任务和措施鼓励大学生创业。最近,农业部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提出将“明确用地政策”。

早在2010年廉江市政府制定的《关于鼓励发展“农家乐”旅游项目的奖励办法》,规定了奖励农家乐的旅游项目应具备10条基本条件,其中规定景区内必须拥有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20人以上住宿的旅业服务设施;有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3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餐饮服务设施。从这些规定不难看出,农家乐景区可以并应当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钟鑫的父亲介绍说,他们在自己租赁的土地内建一个150多平方米的简易铁棚,用于摘果和存放材料,及员工临时休息等使用,属于果场生产临时配套设施。6月18日下午,廉江国土等部门突然出动大批人员,以及机械和车辆,将该农家乐的建筑物拆除,属于“选择性执法”,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何不拆别人的偏拆我的

当天下午,记者到达吉水镇政府采访,发现吉水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的大门紧锁,没人办公。当记者看到正门旁边的墙上张贴有该所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便拨通梁所长的电话。他称,他正下乡在村里处理土地纠纷问题。

记者辗转找到了吉水镇关负责人。据介绍,坐落于九洲江畔的新村仔村的果园旁,钟某在江边搭建铁皮屋和简易房准备开设农家乐,由于他手续不齐全,并占用他人用地,所以廉江市国土等部门将该农家乐的建筑物拆除了。 

然而,针对镇有关领导说他们手续不齐全,并占用他人用地,有纠纷的问题,钟鑫和他父亲回应称,他家果园不存在土地纠纷,并强调,他们在农家乐建设的都是简易临时设施,属农业生产配套用,与街道上的临时设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并且到目前为止,廉江人在果园和“四荒地”上建设的大批农家乐等均无申请审批的惯例,如在他们果园周边的猪场、果场、鱼塘等建设的建筑物和办公场所,都没有谁去报建,至今没哪个部门对他们进行过处理。所以,他们认为这是选择性执法,非常不公平。同时,他发问道:“为何不拆别人的偏拆我的?!

农村临时用地我们这里没有谁去报建

为核实钟鑫父子反映的情况,记者深入事发现场,即廉江市吉水镇白石村委会旧村周围水产养殖、种植等企业采访。

在与钟鑫拟创建农家乐原址相隔不远的一家淡水养殖场,记者发现该养殖场除了建有数百平方米办公场所,还有一个停车。当记者问道这些建筑物是否要报建时?一名自称是该企业的负责人钟先生称,这地是租用的,租用30年,到期就还,“临时租用不用报建”。而在另一个养殖基地,这里除了养猪,还有水产养殖,并在基地建起一栋两层的小楼房。基地的主人李老板对记者说,我们这里农村,不是在城市建设的红线内,事实上都不报建。此外,记者来到一个荔枝种植基地,当记者提到,他们建设的建筑物是否需要报建时,老汉也坦言:“报什么建?!我们村里有的人甚至在农田里建楼也都不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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