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顺利通过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预验收

21.06.2016  02:48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5月29日至31日,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接受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预验收考核并顺利通过。

  省预验收考核组由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质监局副局长翁永卫带队,宏观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专家组成。省预验收考核组听取了贺业民副市长代表珠海市关于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分宏观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4个小组分别对珠海市提交的珠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申请书》、以及《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情况报道》等辅证材料进行了技术评审,对照评审内容要求进行了逐项评分。根据技术评审意见,考核验收组从备选的10个考核验收示范点中随机抽取了4个现场检查项目,到现场进行了考核验收。最终,省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珠海市通过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预验收。6月6日—6月13日,省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预验收情况在珠海主流媒体进行了公示。

  预验收考核组认为,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质量强市工作组织保障有力;二是坚持质量引领,蓝色经济发展模式初步形成;三是突出质量创新,有力推动了产业提质增效;四是培育质量文化,市民质量意识普遍提高;五是夯实质量基础,城市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

  (珠海市质监局 黄坚强、林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