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安排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资金方案(第三批)的公示

19.08.2015  15:53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奖补专项资金管理补充规定》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资金预安排方案(第三批)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8月17日至8月22日,共6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6922;传真:020-37626849。

附件: 2015年基础教育创强省级奖补资金预安排方案(第三批).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