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暨第四届粤港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03.07.2017  19:01

粤科函规财字〔2017〕855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我省创新和产业优势,对接港澳台地区创新资源,优化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氛围,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67号)精神,我厅决定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暨第四届粤港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采用“政府主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方式,旨在搭建为创新创业服务的公共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本届大赛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联合主办,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单位广州创新建怡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组织承办。

  三、大赛按照企业组、团队组和学生组进行组织。在大陆创业的港澳台籍人员及港澳台资参股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报名条件见大赛方案。企业和团队可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hmt.com直接报名,参赛企业和团队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大学生组登录www.ccds.org.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四、本届大赛将同时开设命题挑战赛,参赛项目可以直接对接广东的行业龙头企业,争取挑战赛资金支持。参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大学生团队,有望获得合作银行的授信、科技初创贷、创投基金的投资、股改和上市方面培训、创业导师的辅导以及大赛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支持。

  五、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的港澳台项目可申请广东省各地市招商优惠政策和相关落地补贴支持。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专院校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加强宣传和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和团队参加大赛。各单位为参赛的优质企业和团队落户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并积极配合大赛的宣传和推介活动。

  附件: 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暨第四届粤港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