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14.05.2016  00:56

粤教毕函〔2016〕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的要求,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4月至9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华南农业大学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会     

战略合作伙伴:赛伯乐智源投资集团

                            北京神州泰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 ( www.gradjob.com.cn )、“青聘果”就业创业服务平台APP ( http://www.qingpinwo.com )。

大赛设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

(一)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王创

   组委会副主任:丁开万、王玉学、陈少雄、王燊

      组委会委员:郑文、刘卓、朱国华、李伟斌、李国章、吴斌、梁睿

(二)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丁开万

      办公室副主任:谢向军、曾璇、王瑜

办公室成员:吴小明、李成军、许俊浩、王晓刚、蔡俊华、向丹阳、林伟坚、霍绮君、蒋宗骁

(三)各参赛高校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校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数应控制在3至8人,且必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校级初赛推荐至省级复赛的团队项目名额严格根据以下分配原则进行: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15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的项目不超过1个;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30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的项目不超过2个;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50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的项目不超过3个;

报名项目团队超过50个的高校,推荐至省复赛项目数不超过报名团队项目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

省级复赛和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复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产生90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分三组(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进行。

七、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 2016年4月至9月。

(一)参赛报名(4~8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大学生就业在线”( www.gradjob.com.cn )、“青聘果”就业创业服务平台APP(http://www.qingpinwo.com)、“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高校根据本校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

    (二)校级初赛(5~8月)。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管理账号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和分配(请加入省赛QQ群:181028637)。校级初赛需在7月31日前完成,并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

  (三)省级复赛(8月下旬)。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从350个晋级项目中择优选出90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9月上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省级决赛将决出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国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并参考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省赛设6个金奖、24个银奖、60个铜奖、若干个优胜奖。设优秀组织高校奖2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30名。省赛组委会将按照国赛配额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团队。

十、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2.请各高校将本校大赛负责人员联系方式(附件1)于5月4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便于分配各校管理账号。

3.请各参赛高校大赛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老师各一名加入省赛QQ群(群号:181028637),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4.本届大赛启动仪式将于5月6日(周五)下午15:00于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举行。请各校就业创业部门主要负责人(1名)、负责具体操作老师(1名)依时参加启动仪式,参会名单(附件2)于2016年5月4日前发至大赛组委会([email protected])。

  5.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林秀玲(负责材料收集和账号分配),联系电话:020-37626351,手机:18665092008,传真:020-37627880;华南农业大学:陈永晴,联系电话:020 -85287520,手机:13450442181;广东省教育厅:吴小明,联系电话:020-37626415,手机:18998317477。

 

附件:1.大赛日程

2.广东省分赛高校联系人回执

3.广东省分赛启动仪式参会名单回执

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

 

大赛日程

 

大赛阶段

时间安排

主要内容

启动仪式

2016年5月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企业代表、参赛高校代表、各新闻媒体单位出席大赛启动仪式。

大赛宣传

2016年4~9月

1.省赛组委会下发大赛宣传单张、宣传海报至各参赛高校;

2.各高校通过校内网站、刊物、张贴栏、电子屏幕等对大赛进行宣传发动;

3.全国大赛报名与参赛系统对所有参赛高校及学生开放。

报名参赛

2016年8月15日前

1.参赛选手登录赛事专用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完成报名参赛;

2.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高校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巡回讲座

2016年4月~6月

1.省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开展赛制解读、优秀项目解读及经验分享方面讲座;

2.组织上届大赛优秀创业团队,举办多场免费巡回讲座。

校级初赛

2016年8月15日前

1.参赛选手在本校校赛规定时间内撰写项目计划书,并上传至报名参赛平台中;

2.高校自行校级初赛,并根据省赛分配名额,推荐本校优秀选手进入省复赛;

3.校级初赛可参照省赛模式进行网络投票,

网址:http://www.qingpinwo.com

网络投票

2016年8月31日前

1.学校推荐进入省复赛的项目参加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分数占省级复赛分数的10%,

网址:http://www.qingpinwo.com

省级复赛

2016年8月下旬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选拔90个项目晋级省决赛。

省级决赛

2016年9月上旬

分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组别,进行现场竞赛,最终评出各组综合奖项。

全国决赛

2016年10月下旬

根据国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遴选优秀项目团队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附件2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高校联系人回执

高校名称:

 

项目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

 

邮箱

 

QQ

大赛负责人

 

 

 

 

 

具体操作老师

 

 

 

 

 

 

 

 

 

 

 

 

 

 

 

 

 

 

 

 

 

 

 

 

 

 

 

附件3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启动仪式

参会名单回执

高校名称:

 

项目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

 

邮箱

 

QQ

就业创业部门负责人

 

 

 

 

 

具体操作老师

 

 

 

 

 

 

 

 

 

 

 

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15:00

地址:华南农业大学图书馆报告厅

 

 


附件4

教高函〔2016〕4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七、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3-5月)。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 初赛复赛(6-9月)。 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 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华中科技大学 杨广

联系电话:027-87557234,传真:027-87542103-8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东路1037号

邮编:43007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汪凯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