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实施 “创新券”补助政策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10月10日,东莞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东莞市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下称《方案》)及《加快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方案(2015—2017)任务分工表》。东莞将出台“创新券”补助政策,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增长迅速的企业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和服务。
《方案》提出,东莞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优化政府对创新产品市场推广的支持方式,支持用户企业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实际财产类保费支出进行奖补。力争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100家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社会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
2014年6月,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创新券制度。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向研发人员购买科研服务,科研服务人员持创新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今年初,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
这一政策是普惠性创新政策。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研发计划,来灵活选择所需的服务类型;另一方面,高校或研究机构也能够将技术成果转化到企业,增强了市场对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科技投入资金使用效率。广东将实施创新券列为普惠性创新政策的重要条款,被称作广大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春雨”。
今年5月13日,东莞公布了《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 经济 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设立“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科技企业持券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创新服务以及研发设备时,可按券面金额抵销最高50%的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发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6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促进科技 金融 结合、科技服务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企业研发投入”等4个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