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科字〔2019〕281号)精神,本次征集2020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 指“学院”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 指“学校” )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本批次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 (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学校OA系统中已列有的二级单位,未在学校OA系统中列出的单位原则上不开设单位账号。
(二)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项目实施期内在职 ,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19年6月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学院和单位)。
四、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 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 。 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四)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3),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管理员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提交(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退回,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提交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六、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至组织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7时。
2、 对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项目 (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 ,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7时。由项目组织单位合理安排项目遴选时间进度( 方案稍后另行公布 ),试点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17时。
3、广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网上填报开始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时;申请人须在2019年7月22日9时前打印申报材料(评审稿)5份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需要成员签名及二级单位盖章,不需要提交附件材料,由学校组织遴选推荐,本批次市重点是重点实验室全校可推荐申报1个。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与业务咨询
1.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035
2.综合业务咨询:83124139、83124036 联系人:齐鹏、夏万志(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3.受理咨询:83322975(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二)学校联系人
科技处基础科:唐家林 85280070 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科技处高新科:侯建国 38632413 其它各专项
科学技术处
2019年7月2日
6.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