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如期完成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工作

22.07.2016  20:05

为加强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设成效的考核,今年6月底,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启动了2015/2016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指标体系由“管理体制改革”、“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综合管理绩效评价”等六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满分值为100分。广东省各高校根据考核指标和评分办法进行自评,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自评报告进行稽核并提出考核结果,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审核后予以公示、公布,据此确定各高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7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我院对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自评工作高度重视,院领导亲自主持,全程指导。学院接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7年拟安排专项资金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57号)后,制发了《关于做好我院2015/2016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院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室等部门要全力做好自评考核工作,形成论证充分、数据翔实、高水平的自评考核报告。7月19日,文彪院长主持召开自评考核报告专题会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自评考核报告等材料逐字逐句审核,认真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学院于7月20日将考核自评报告、打分表、数据表及佐证材料等考核材料按时按质上报省教育厅,如期完成学院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5/2016年度自评考核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