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高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24.02.2017  22:08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高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59,052万元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月23日至3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7703,传真:020-37627963。

 

  附件: 2017年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资金汇总表.pdf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