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活力

24.10.2015  11:41
今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理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民主自治活力,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带动了产业发展,还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设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理事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民主自治活力,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带动了产业发展,还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4月出台的《梅州市培育发展村民理事会的意见》,提出在今年底前,在蕉岭全面铺开村民理事会建设任务;其他县(市、区)选2至3个镇,每个镇选2至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选1个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作为试点。至明年底,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村民小组)要实现村民理事会全覆盖。目前,由市、县社工委牵头,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试点探索村民理事会制度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村民理事会试点镇39个,试点行政村175个,试点自然村或村民小组1549个;已成立村民理事会443个。

  蕉岭三圳镇九岭村伍子湖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吴国儒说:“村民理事会成立后,我们借建设美丽乡村的契机,累计筹资300万元,用于祖屋祠堂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延陵公园和长寿公园建设、污水处理等公益事业,村容村貌有了极大改善。”芳心村圩尾下也于2013年12月成立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徐永振广泛征求村民和乡贤意见之后,列出理事会今后需努力促成的11件实事,包括祖堂翻新检修、建设公厕、修建水泥路、安装路灯等。“目前,这11个目标已全部完成,接下来计划在奖教奖学、帮扶贫困家庭方面做努力。”徐永振说。

  村民理事会的成立还撬动了乡贤、村民投资家乡和投入生产的积极性,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圩尾下村民理事会,公告栏处贴满了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说明表,每个乡贤和村民的捐资数额、每一笔款项的去向都一一注明。“村民理事会的建立实现了村中事村民断,大家都愿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徐永振说。三圳镇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镇的村民理事会去年发动乡贤和村民,共筹资873万元用于村庄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还采取从村民手中集约土地、吸引乡贤和企业投资发展的方式,在该镇建成了淮山、石斛、香芋等百亩以上农业基地十多个。

  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方面,村民理事会同样发挥了作用。如今在圩尾下,村民之间有了矛盾,邻里之间发生纠纷,大多找村民理事会断决。徐永振说:“理事会的成员都是由村民选举的在村中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老干部或老党员,大家都很信服。”

  (艳良  晓光  麟胜  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