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7.07.2018  13:44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以下简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要求,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实施办法》),为让读者更好了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相关内容,记者就有关热点问题专访省教育厅负责人。

一、什么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与过去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何不同,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设置,由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具有多重功能,一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三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过去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两考合一的考试,除少量试题是衡量学生毕业条件外,大部分试题是以常模为参照的选拔性招生考试。初中学考是完全以《课程标准》为参照的“水平考试”,强调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命题,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适当,注重对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难度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所降低,有利于减轻学生备考的负担和压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二、为什么要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制度?

答:我省中考改革的目标是  “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完善初中学考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是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初中学考实施办法》充分考虑到15~16岁的学生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实际,将常模参照的选拔性考试改为标准参照的水平性考试,注重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实施以后,坚持全科开考,保证了学生打好基础,确保基本教育质量;减少记忆和机械训练式的题目,采取等级计分和分数计分等多种计分方式,从考试内容和技术上减轻学生负担。

进一步推进初中学考改革是我省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初中学考实施办法》的实施对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其主要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初中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三、《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是如何形成的?

答:为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和《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我厅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早在2015年,我厅就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动将《中等教育考试改革研究》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经批准获得2015年度“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资金项目”。该课题坚持有利于开展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拓宽升学渠道的基本原则,研究了中考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我省制定初中学考实施办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该课题已于2017年顺利结题。2017年,我厅成立了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长景李虎任组长的《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和厅党组成员、省考试院院长王斌伟为组长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制订了《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调研方案,明确了制定《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进度安排、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为做好《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制订工作,我厅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几上几下,广泛深入地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深入到相关县市区、初中和高中学校,听取教育行政部门、师生的意见;同时,先后组织多个调研组到浙江、江苏、上海、山西、山东、北京、天津等省市区学习借鉴中考改革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文件初稿形成后,专门征求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根据国家和省考试招生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和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订了《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并于2017年底发布。2017年8月底召开座谈会,征求了广州、深圳、佛山和韶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考改革实施意见》配套文件《初中学考实施办法》初稿的意见建议。10月书面正式发文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意见建议,再次修改文稿。2018年3月下旬,再次修改文稿。4月9-21日,通过省教育厅考试院官网、官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对《初中学考实施办法》的意见,引起了很大反响。到5月11日,该推文的官微阅读量为7.95万人次,官网阅读量为1428人次,收到邮件1120份、官微留言1839条。4月19日在广州召开《初中学考实施办法》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的教授以及广州、深圳、韶关、中山、佛山、东莞市的教育行政、考试、教研部门的专家及高中、初中的校长及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共27人参加了会议,专家们对《初中学考实施办法》进行充分论证、详细评议及风险评估,通过了专家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全面汇总、分门别类梳理、逐条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能吸收的尽量吸收,对《初中学考实施办法》再次进行完善,形成送审稿,报省政府法制办通过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总之,《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是根据教育部《中考改革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的,经过了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并采取问卷调查、网络意见征集、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公众及专家等各方意见,对各种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基本上予以吸收和采纳。制订过程符合《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调研起草、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等规定,程序合法。

四、初中学考改革的原则是什么?

(一)育人为本、导向教改。《初中学考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初中学考制度,充分发挥对基础教育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和要求全面对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育人为本,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点,着力解决“唯分数论”问题,更加强调全面性、基础性,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加强省级统筹,给地市留足应有的自主权。一方面加强省级顶层设计,贯彻教育部的文件精神、落实省的政策要求,明确全省各地市共性的要求,加强管理;同时考虑到了教育发展水平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和差异性,给予各地一定的自主权,便于各市结合实际,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考试制度,使政策的实施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一是在考试命题和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科目考试,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题过渡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市组织实施。二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由各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考试方式、每科卷面满分值、考试时长等由各市自定。三是各科考试成绩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市仅以“等级”呈现成绩。等级划分及细化、成绩转换或转移办法、成绩合格认定标准等由各市制定。随迁子女和社会考生报考初中学考的办法等由各市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本地实际制订。

  (三)统筹兼顾,系统改革。《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与上位文件一脉相承,同时注重与中考改革文件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的协调,注重发挥初中学考对初中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诊断功能以及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正确导向作用。

(四)鼓励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推进。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我省的实际,充分考虑大多数师生的承受能力和群众的接受程度,我省中考改革实行试点先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分项目分步推进。让基层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整,积极稳妥可行。各个项目的启动时间是不同的。按照教育部的总体部署,初中学考必须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即2020年毕业生)开始实施,目的是尽早改变过去的常模参照的选拔性考试,实行真正的标准参照的水平性考试。采用新的命题方式,降低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负担。不过初中学考全面落实的时间,即所有科目开考时间及采用依据初中学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和机制(以下简称“新的招生模式和机制”)时间,各市是不同的,各市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条件等进行选择。因此《初中学考实施办法》采取的措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有利于全面推进我省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符合大多数师生的利益,最大可能维护了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可以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不会引发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群体之间的攀比,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不会对各地、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出台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

五、初中学考开考哪些科目?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答:按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全科开考。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全部列入考试科目,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避免发生严重偏科,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从表面上看,全面设置考试科目似乎加大学生负担,但从本质上看,学习负担主要体现在考试的难易程度上,而不在于考试科目的多与寡。初中学考科目均是国家所规定的应教、应学的课程,由于考试命题实行的是课程标准参照的“水平考试”,衡量的是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比过去的侧重选拔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难度有所下降。而且,初中阶段的学习处在夯实基础的阶段,如果过早地、人为地限制考试科目,好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考试负担,但是却忽视了学生在其他非考试科目上的发展。此外,有些市还允许学生选择个别计入招生录取的科目,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对自身短板的焦虑会有所减轻。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这次改革对初中学考进行了综合设计。一是要求提高命题质量,突出能力与素养导向的命题方式。过去,由于试题内容涉及较多需要大量记忆和重复练习的题目,挤占了大量的学习时间,学生负担较重。《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考试命题要基于课程标准,强调渗透立德树人、核心素养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命题理念,突出能力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引导学生从书山题海中走出来,给学生留出更多时间发展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二是要求“学完即考”,分散集中考试的压力,也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三是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四是在中考招生中,允许学生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与健康科目之外,按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等原则,选择其他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没有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成绩的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成绩合格即可。五是允许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六是要求初中学校对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进行相应改革,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备考任务,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压力。七是扩大了中高职贯通的通道,提高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相应地也减少了中考的竞争压力。通过以上措施既可以缓解学生学习偏科,又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备考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因此,推行初中学考不会增加学生负担,同时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可以让学生安心于全面发展,打好共同基础,有利于引导学生培养兴趣,发现和发展特长,丰富人文底蕴,提升科学素养,为高中阶段发展打牢学业基础,也为未来人生成长做好更扎实的准备。随着初中学考推进范围的扩大和力度的增加,它将会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各地和学校在贯彻时必须审时度势,认准方向,主动适应。坚决纠正一些科目  “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不良倾向,坚持“全面开课”、“均衡教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关注重点从“分数至上”转向“全面育人”,从追求“学科成绩”转向促进“学生成长”。努力引导学生文理兼修,培养兴趣,发现和发展特长,丰富人文底蕴,提升科学素养,为高中阶段发展打牢学业基础,也为未来人生成长做好更扎实的准备。

六、初中学考的考试方式是怎样的?

答:初中学考文化课考试以笔试为主,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探索与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相结合的方式,并可实行开卷、闭卷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减少单纯记忆。力图通过改革,促进学校面向全体,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体考试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方式;道德与法治、历史等科目实行闭卷、开卷与闭卷相结合或开卷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行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方式;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3个科目采取多元化、过程性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之所以道德与法治、历史2个科目由各市决定采用闭卷、开卷与闭卷相结合或开卷的方式,是因为道德与法治、历史考的既有应知应会的常识,又有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卷考试可以通过加大题量的方式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熟悉程度;而闭卷考试则可以通过改变题型的方式减轻学生记忆量,如多设一些材料题,让学生判断、推理、分析,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两种考试各有其优缺点,由各市决定更符合实际。

七、初中学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各科目考试时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及“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以利于分散集中考试的压力。原则上安排在学年末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具体为: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考试科目为:生物(含实验操作)、地理;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其中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举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考试日期由各市自行确定;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学校实施。这一安排可以减少学生在九年级集中备考的门数,分散学生备考负担。初中学校要根据课程教学要求,统筹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合理指导学生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及数量。

八、初中学考成绩如何呈现?

初中学考涉及的科目众多,如果所有科目都以学生考试分数衡量,势必给学生带来更多压力。《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根据各门科目的性质及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的情况提出了不同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一些科目的成绩仅用来判断是否能够达到初中毕业的水平,可以采取合格/不合格的计分方式,达到合格即可通过;一些科目作为选拔升学的标准时,可以使用分数作为考试结果;如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一般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呈现及合格与不合格等多种形式呈现。等级划分及细化具体办法由各地市规定;鼓励仅以“等级”呈现,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适度减轻学生学业和考试压力。

九、初中学考成绩如何在招生录取中使用?

初中学考实施办法》没有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上,语文、数学、外语是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此外,为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求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并要求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在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之外,要求各市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确定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个科目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同时要求各市以《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每门课程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将纳入招生录取科目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招生录取分数。没有作为招生录取的初中学考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具体反映和体现。因此,推行初中学考既可以防止群体性偏科,又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备考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同时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可以让学生安心于全面发展,打好共同基础,有利于引导学生学会选择、规划人生,促使学生发展个性特长。

十、我省初中学考制度改革的时间和进度是怎么安排?

答:按教育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初中学考必须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目的是尽早改变过去的常模参照的选拔性考试,实行真正的标准参照的水平性考试。采用新的命题方式,降低考试难度,减轻学生负担。不过初中学考全面落实的时间,即初中学考所有科目开考时间及采用新的招生模式和机制的时间,各市是不同的。我省采用的是试点先行的办法,也就是说2017年启动试点的市,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考,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依据初中学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2018年启动试点的市,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考,从2021年起开始实施依据初中学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其他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考,从2023年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十一、初中学校如何进行课程和教学管理改革适应初中学考制度改革的需要?

答:  初中学考制度改革,对初中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各地要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是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严格执行校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特别要开齐开足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严格落实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要求。二是加强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指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兴趣,发现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学会选择,规划人生。三是要深化课程改革,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争让每个孩子不掉队,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四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

十二、如何确保我省初中学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答:一是继续加大对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的扶持力度,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集团化办学、优质名校“托管”、对口帮扶,以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乡,促进城乡之间、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所学校,提高所有初中学校办学积极性,确保教育公平。二是是优化初中学校的质量评价体系,强化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测。加强对初中学考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基础教育的质量评价和指导体系,改革偏重知识的评价体系,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保留率、课程开全率、学生负担情况等纳入考核、督导评估的内容,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三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四是继续加强财政保障。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学校发展的合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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