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客观化约束法官

23.06.2015  12:44


判决客观化约束法官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刘子阳

 

38岁接近不惑之年,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徐忠圣赶上司法改革。

 

2000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徐忠圣在广东发展银行湛江分行工作了半年,通过最后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又通过书记员招录考试,进入茂名中院工作。

 

今年4月,茂名中院公布首批主审法官选任办法及工作方案。徐忠圣报名参加了主审法官选任,经过民主测评、闭卷笔试、面试等考核环节,成为首批55名主审法官中的一员,工作岗位也从行政庭调整到刑一庭。

 

徐忠圣的感觉是,选任程序既切合工作实际又比较科学。比如笔试,没有出现人人都得90多分好成绩的现象,各人得分的差距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命题、评分的科学性。正因如此,不论是参加选任的同事,还是没有参加选任的同事,对选任过程、结果,大多比较认可。

 

组成新的审判团队行使审判权的同时,茂名中院推行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去行政化改革,坚定迈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关键一步。

 

放权之后判决尺度如何把握?徐忠圣认为,判决客观化是法官自我约束的良方。法官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严格依法审判的前提下行使裁量权,遵循先例。这样,既不会因为法官遵循先例作出判决而损坏法律权威,又约束法官不能随意行使裁量权,使判决过程和结果更加客观。

 

对于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徐忠圣经常与同事们共勉:我们有幸遇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伟大时代,就要挺身向前——为了一片法治的晴天。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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